維維股份因資金違規佔用被實施風險警示
【環球網 記者 劉曉旭】維維股份(600300.SH)自4月27日起,正式被上交所實施風險警示,股票簡稱變為“ST維維”,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從4月26日維維股份公佈的警示停牌公告來看,主要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否定意見的《2020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認為維維股份違反了《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未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就關聯資金拆借行為履行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等決策程序。維維股份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未按要求對關聯資金拆借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維維股份的內部控制未能防止或及時發現並糾正上述違規行為,存在重大缺陷。因此,公司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事發起因於連續多年佔用公司非經營性資產。其中在3月31日,上交所對維維股份及其相關董事、監事、高管人員連發三份函件,就其前期的違規行為予以公開譴責、通報批評和並予以監管關注。
其中根據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查明的事實,2017至2019年期間,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維股份或公司)或其子公司維維六朝松麪粉產業有限公司、維維糧倉糧食儲運有限公司,通過支付貨款的方式將資金劃轉至徐州正禾食品飲料有限公司、密山金源油脂油料有限公司、銅山縣棠張包裝箱廠、徐州秋禾糧油貿易有限公司、徐州永光物資貿易有限公司、徐州長旺糧食貿易有限公司等6家中間方,通過中間方將資金劃轉至公司其時的控股股東維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維集團)。上述資金劃撥不是基於真實業務發生,實質構成維維集團對公司資金的非經營性佔用。
2017年,維維集團全年累計佔用7.02億元,佔公司2016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26.42%,其中1月至6月累計佔用4.77億元,當年歸還5.29億元,期末佔用餘額1.73億元,佔公司2016年末淨資產的6.5%。2018年,維維集團全年累計佔用8.96億元,佔公司2017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32.98%,其中1月至6月累計佔用5.51億元,當年歸還6.46億元,期末佔用餘額2.5億元,佔公司2017年末淨資產的9.19%。2019年,維維集團全年累計佔用11.53億元,佔公司2018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43.55%,佔用全部發生在上半年,當年全部歸還。
維維集團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為公司的控股股東。2019年9月19日,公司披露公告稱,控股股東維維集團已完成股份轉讓,向徐州市新盛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轉讓所持有的公司28424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7%,本次轉讓後,公司無控股股東、無實際控制人。
2020年4月30日、2020年8月29日,公司披露2020年一季報、半年報稱,存在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情況。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26日期間,公司累計向維維集團拆出資金累計佔用3.2億元,佔公司2019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12.99%。截至2020年4月26日,拆出資金3.2億元及利息1146.94萬元已全部歸還。
公司與維維集團之間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數額巨大,因前述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事項,公司2019年內部控制報告被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根據4月27日維維股份發佈的對非標準審計意見涉及事項的專項説明公告來看,維維集團2020年度非經營性佔用維維股份資金高達93728.15萬元。
據瞭解,目前維維股份新一屆董事會已於2021年4月21日前全部解決了資金佔用、違規擔保問題,收回了佔用資金本息。公告表示,公司新一屆董事會已全面加強內部控制管理,杜絕類似問題發生,並爭取撤銷風險警示的意見及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