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共諜案”,5人均被判無罪,陸生感嘆:也許除非兩岸統一,我才能回大陸
【環球時報記者 陶欣然 範凌志】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文宣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明正及王炳忠的父親王進步,被台灣檢方指控與陸生周泓旭“共謀,在台發展中共組織,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近3年,4月28日判5人均無罪,全案可上訴。
檢方起訴認定,周泓旭2012年9月進入台灣政治大學企研所就讀,2014年7月前往上海蔘加兩岸交流活動時結識大陸一名公務員,對方表示可提供金錢報酬由周介紹台灣政黨人士及軍、警和情治人員等,赴境外第三地與大陸官員認識,“藉此刺探蒐集我機密文件,發展共諜組織”。台北地檢署還稱,2014年5月周泓旭結識王炳忠、林明正和侯漢廷等人,他們在大陸官員指示下在台灣以“新中華兒女學會”和“星火秘密小組”等組織作為掩護,借舉辦活動、設立網站、經營網絡社羣等建立接觸渠道,從中物色吸收現役及退役軍人、青年、學生等,連同王炳忠父親王進步也被依“國安法”起訴。法院審理期間,王炳忠等人全部否認控罪。
王炳忠28日對判決結果表達“深切肯定”,認為“有意外,也有不意外之處”。“不意外”的是他們從頭到尾都主張統一、何罪之有?“意外”的地方是檢察官的調子拉得很高,具體求刑也重,對於法院來説是一種無形的壓力,但法官能抵抗壓力根據法理、證據、公義判案。新黨28日下午發表聲明,感謝法官堅持正義,也請檢察官勿再提起上訴。新黨同時批評民進黨炮製的“國安法”昧理誅心,整肅異己,而綜觀起訴書全文,王炳忠等人唯一“罪證確鑿的罪行”只有“反對台獨和追求統一”,此外完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們竊取機密或危害台灣安全,“完全是先射箭再畫靶,充滿羅織與構陷”。
律師徐履冰還説,周泓旭2012年時是大學生,20歲出頭的年輕人竟然可以來台從事如此敏感、機密的情報工作,這樣的故事只有檢察官會信。周泓旭28日接受《環球時報》採訪時表示,他已經看到判決書內容,很感謝法官能依據事實憑良心講話,欽佩法官的道德勇氣。對於何時能回大陸,他則持悲觀態度:“如果檢方不斷提起上訴採取拖延戰術,也許除非兩岸統一,我才能回大陸。”
台北地檢署則表示不服,揚言一定會提起上訴。林明正律師魏憶龍説,該案是對政黨迫害的案子,檢察官如認為判決有理,應放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