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權合約規則徵求意見 將成為我國首批對外開放的期權品種之一
【環球網綜合報道】5月6日,上海期貨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發佈《關於開展原油期權仿真交易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和《關於就原油期貨期權合約及相關細則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通知》表示,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決定自2021年5月10日至5月21日,開展原油期權仿真交易,有關事項請參見《原油期權仿真交易指南》。原油期權是上期所能源首個期權品種,也即將成為我國首批對外開放的期權品種之一。
《公告》稱,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以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規則》等規定,此次公開徵求意見的包括《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貨期權合約(徵求意見稿)》《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期權交易管理細則(徵求意見稿)》以及其他相關實施細則修訂案。
根據此次公佈的合約(徵求意見稿),原油期權合約月份為最近兩個連續月份合約,其後月份在標的期貨合約結算後持倉量達到一定數值之後的第二個交易日掛牌,具體數值上期能源另行發佈;交易單位為一手標的期貨合約;最小變動價位為0.05元/桶;漲跌停板幅度與標的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相同;行權價格覆蓋標的期貨上一交易日結算價上下浮動1.5倍當日漲跌停板幅度對應的價格範圍。行權方式為美式,即買方可以在到期日前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時間提交行權申請,到期日買方可以在15時30分之前提交行權申請、放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