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可持續發展掛鈎債券發行 重點聚焦於高碳行業的減排需求
【環球網綜合報道】5月10日,中國華能、大唐國際、長江電力、國電電力、陝煤集團、柳鋼集團、紅獅集團等首批7單可持續發展掛鈎債券成功發行,後續將有其他企業持續發行。首批項目均為2年及以上中長期債券,發行金額73億元。
可持續發展掛鈎債券是指將債券條款與發行人可持續發展目標掛鈎的債務融資工具,通過債券結構設計激勵發行人制定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滿足各類致力於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企業的融資需求。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初期重點聚焦於高碳行業的減排需求,首批發行的7單項目全部具備顯著的碳減排或污染物減排效應。
據媒體報道,有81家投資人蔘與認購,平均認購倍數2.09倍,43家獲配機構,票面利率普遍低於發行人同期二級市場利率水平。
從債券種類看,可持續發展掛鈎債券的推出是交易商協會繼碳中和債後,進一步助力碳密集企業減排降碳、綠色轉型的產品創新,是綠色債券市場的有益補充。
業內人士表示,從發行端來看,因其對募集資金用途無特定要求,能夠讓前期無法發行綠色債券的企業參與到可持續債券市場中。從投資端來看,較高的信息披露要求便於投資人全面理解和評估,同時,能夠較大程度督促發行人實現其可持續發展目標。
從首批債券發行的特點看,發行人普遍聚集在鋼鐵、煤炭等傳統能源行業,並通過設置債券條款需與關鍵績效實現情況掛鈎、聘請第三方機構評估/驗證、強化信息披露要求等市場化約束機制,助力企業可持續發展目標順利實現。
值得注意的是,掛鈎目標與企業轉型或未來發展具有較強關聯性,且與“一切照常”的運營情景相比有明顯改進。首批項目掛鈎目標涉及企業單位產值能耗值、供電標準煤耗值以及清潔能源年度裝機容量等多項指標。
其次,債券條款需與關鍵績效實現情況掛鈎,對發行人形成約束。發行人如達到預期目標則可以正常還本付息;如未達到目標,則根據實際情況對利率、期限、規模等進行調整。
同時,交易商協會建議發行人在註冊環節聘請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認證,存續期要求必須聘請第三方機構就掛鈎目標進行驗證。首批項目全部聘請了第三方機構開展發行前評估和存續期定期驗證,持續跟蹤掛鈎目標的實現情況。並且,發行人均與第三方機構簽署相關合同並在發行文件中披露主要內容,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實現權責利對等,通過合同約定和信息披露,督促各方專業、客觀、公正開展相關工作,切實保護投資人利益。
信息披露方面,要求實現碳減排等環境效益信息及時準確披露。鼓勵發行人和第三方機構按照“可計算、可核查、可檢驗”的原則,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並結合相關監管機構公佈的測算方法及依據進行預測,明確掛鈎目標所帶來的二氧化碳減排等環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