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支持長江全流域建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草局四部門日前聯合印發《支持長江全流域建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根據流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統稱“省”)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任務,推動建立長江全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上下游地區將水質水量等指標作為考核依據,突出結果導向,強化績效目標約束,實現流域高水平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方案》強調,流域上游承擔保護生態環境的責任,同時享有水質改善、水量保障帶來利益的權利。流域下游對上游提供良好生態產品付出的努力作出補償,同時享有水質惡化、上游過度用水的受償權利。根據流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統稱省)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任務,建立長江全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方案》提出,2022年長江干流初步建立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2024年主要一級支流初步建立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2025年長江全流域建立起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體系。同時,補償的內容更加豐富,方式更加多樣,標準更加完善,機制更加成熟生態環境質量穩步改善。實施範圍為涉及長江流域的19個省。具體為幹流流經的青海、西藏、四川、雲南、重慶、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上海11省,以及支流流經的貴州、廣西、廣東、甘肅、陝西、河南、福建、浙江8省。
《方案》要求各省儘快就各方權責、考核目標、補償措施、保障機制等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補償協議。財政部等四部門將加強對地方的指導,及時監測、跟蹤和督促各項工作,適時對機制建設情況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