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可持續發展掛鈎債券發行
作者:陈果静
近日,中國華能、大唐國際、長江電力、國電電力、陝煤集團、柳鋼集團、紅獅集團等首批7單可持續發展掛鈎債券(簡稱SLB)成功發行。首批發行的7單項目均為2年及以上中長期債券,發行金額73億元。
“相較於綠色債券,可持續發展掛鈎債券更具有靈活性、針對性和適應性。”中誠信綠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高衞濤表示,可持續發展掛鈎債券可以更大範圍、更大規模滿足能源結構轉型需求,提升發行人可持續發展能力,為碳密集環境影響行業如鋼鐵、水泥、火電等提供轉型升級資金需求。
具體來看,首批項目掛鈎目標涉及企業單位產值能耗值、供電標準煤耗值以及清潔能源年度裝機容量等多項指標。如中國華能的目標是“2023年末,發行人甘肅公司可再生能源發電新增裝機容量不低於150萬千瓦,明顯高於過往3年曆史數值”;長江電力的掛鈎目標為新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陝煤集團同時設置噸鋼綜合能耗、火電供電標準煤耗、新能源裝機規模3個指標作為掛鈎目標。
掛鈎目標設定後,如何保證這一目標客觀、合理可行?記者瞭解到,首批項目全部聘請了第三方機構開展發行前評估和存續期定期驗證,持續跟蹤掛鈎目標的實現情況。同時,發行人均與第三方機構簽署相關合同並在發行文件中披露主要內容,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實現權責利對等,通過合同約定和信息披露,督促各方專業、客觀、公正開展相關工作,切實保護投資人利益。
作為第三方評估機構代表,聯合赤道綠色金融事業部總經理劉景允對首批項目指標制定的合理性和評估結果的客觀公正性充滿信心。劉景允表示,首批可持續發展掛鈎債券選擇的掛鈎指標均與發行人整體戰略密切關聯,設定的目標值充分體現出企業減排雄心,並且全部由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評估驗證,通過嚴格的權責義務約定和持續信息披露強化各方監督責任,這些措施必將有效保障指標結果的科學、客觀、公正,切實保護投資人利益,真正促進可持續發展和低碳轉型目標實現。
國開行資金部總經理王中表示,可持續發展掛鈎債券將發行人可持續發展績效與債券利率調整等條款掛鈎,體現了債券的綠色轉型屬性和社會責任屬性,為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同時,實質敦促企業有計劃、有目標地實現可持續發展,助力碳達峯、碳中和目標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