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證券欺詐等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
作者:昝秀丽
證監會稽查局副局長劉永強7月16日在證監會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發佈的《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按照國務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工作方針,結合當前證券違法活動案發特點及違法態勢,近日,證監會集中部署專項執法行動,集中打擊財務造假、資金佔用、違規擔保及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嚴重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辦16起重大典型案件。目前,相關調查工作已經全面展開。
分析人士指出,《意見》發佈後,證監會持續從嚴打擊證券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堅持“零容忍”要求,圍繞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作出了系統性、有針對性的部署安排,對於依法嚴厲查處證券違法犯罪案件,強化執法震懾,淨化市場生態,具有重要意義。
16起案件涉及四大類型
劉永強介紹,16起案件主要涉及四大類型。
一是嚴重侵蝕市場誠信基礎,破壞信息披露制度嚴肅性的案件。包括通過虛構存貨及貿易業務實施系統性財務造假,濫用會計準則和會計政策虛增利潤,利用多種手段粉飾公司業績等。個別公司屢次涉案違法,少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為掩蓋資金挪用組織、策劃財務造假。二是嚴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影響上市公司質量提升的案件。包括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大股東等長時間鉅額佔用上市公司資金、違規擔保等,有的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兑付票據,有的私刻公章以上市公司名義為實際控制人違規提供擔保。三是嚴重破壞公平交易原則,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案件。包括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大股東以市值管理之名,與私募機構、操盤方、配資中介等合謀,利用資金、持股優勢拉抬公司股價;上市公司大股東獲悉公司業績虧損信息後提前賣出股票避損;個別上市公司多次在籌劃重大事項時發生內幕交易。四是嚴重背離職業操守,喪失“看門人”作用的案件。包括上市公司相關審計機構單方面依賴公司提供信息,搞“抄賬式”審計,
未對舞弊風險事項執行充分的審計程序,甚至還與上市公司提前商定審計意見類型。
全鏈條打擊 全方位追責
劉永強強調,下一步,證監會將堅決貫徹“零容忍”方針,集中調配稽查執法力量,創新調查組織模式,堅持全鏈條打擊,堅持全方位追責,持續保持對證券欺詐、造假、“偽市值管理”等各類證券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強化執法震懾,淨化市場生態,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有關案件查處情況將及時公佈。
近期,證監會屢次強調嚴打“偽市值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稽查局副局長陳捷7月9日表示,證監會將密切關注市場動態,密切關注賬户聯動,密切關注異常交易,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等行為,持續淨化市場生態,為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南開大學金融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表示,市值管理能夠防止股票價格過度背離價值,是在信息公開的背景下對於投資者的保護。市場操縱是利用掌握的資金、信息等優勢,採用不正當手段,人為地製造證券行情,操縱或影響證券市場價格,以誘導證券投資者盲目進行證券買賣,從而為自己謀取利益或者轉嫁風險。他建議,進一步推動信息披露,推進科技監管,防範借市值管理之名的市場操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