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1元配送費預估差索賠500塊 法院終審駁回:配送費計算符合事實
因點餐頁面顯示的預估配送費與最終配送費不一致,北京一市民將外賣平台告上法庭。經過兩輪審判,法院終審判決依法駁回了該市民關於“欺詐賠償”的請求。法院認為,外賣平台首頁顯示的配送費僅為預估費用,並非實際支付費用,兩個費用因用户定位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外賣平台配送費計算符合事實。
2019年10月29日,北京市民陳先生在使用外賣平台訂餐過程中發現,在“選擇商品”頁面顯示配送費6元,到結賬頁面顯示配送費 7元。陳先生以外賣平台存在價格欺詐行為為由,將其告上法庭,並索賠損失500元。對此,外賣平台表示,陳先生在點菜頁看到的配送費是基於首頁定位的地點計算的,實際配送費是根據陳先生最終填寫的地點計算的,事件中兩地點存在差異。
近日,法院經過兩輪審判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陳先生的上訴。法院認為,外賣平台在“選擇商品”頁面顯示的配送費對消費者僅有參考提示作用,最終“訂單確認”所顯示的配送費也有相應的事實依據。此外,陳先生在下單前也已經注意到涉案訂單“選擇商品” 頁面和“訂單確認”頁面外賣配送費的差異,仍與外賣平台訂立服務合同,因此外賣平台的配送費計算符合事實,並不構成欺詐。因此,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同時本判決為終審判決,原判結果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向陳某賠償配送費損失 1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