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科技生產工時減少、產量卻大幅增加
【環球網零度觀察】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各類叉車等工業車輛變速箱的研發、生產及銷售,主要產品包括各類機械傳動變速箱、液力傳動變速箱、電動叉車變速箱、主減速器及橋箱一體產品等,該公司目前正在申請於創業板上市,保薦機構為國泰君安證券。
根據公開信息披露,金道科技的法人代表、董事長是金言榮,實際控制人也以金言榮與王雅香夫婦為主。公開信息顯示,王雅香擔任法人代表、執行董事的“紹興麥湖進出口有限公司”早在2019年就兩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為失信人,且王雅香在2019年也因為“紹興麥湖進出口有限公司”被法院下達了限制消費令(【2019】浙0683執恢981號等);王雅香持股49.38%的“紹興維侯紡織品有限公司”更是早在2018年就被限制消費。
針對上述事項,金道科技在招股書並未做出披露,也未將“紹興麥湖進出口有限公司”、“紹興維侯紡織品有限公司”等作為關聯方進行披露。至於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之一、董事長的夫人被法院下達限制消費令,並且名下有多家失信公司,是否會對金道科技構成影響,金道科技並未回覆記者的採訪。
另據招股書披露,金道科技在報告期內的實際生產工時,始終高於標準生產工時,對此招股書解釋為:“為了滿足生產需求,發行人存在適當延長員工工作時間的情況,從而使得齒輪車間生產人員的日均工作時長大於8小時,按照工時測算的產能利用率超過100%。”
也即公司是通過延長工人工作時間來提升實際生產工時的,以2020年的產能利用率123.49%計算,就意味着金道科技的生產人員每天需要工作長達10個小時。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對此招股書披露到: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不僅如此,以金道科技2020年生產人員487人計算,即便假設每人每週僅工作44小時,全年工作46周,對應每人工時也高達2000小時以上,則487名生產人員對應的標準生產工時就應當是98萬小時以上,這遠遠超過了招股書披露的2020年標準生產工時34.38萬小時的數值。

此外,根據招股書第177頁披露,金道科技的各項主要產品產量在2020年都出現了顯著增長,其中機械傳動變速箱產量從2019年的46396台增加到2020年的57137台、增幅高達20%以上,液力傳動變速箱、電動叉車變速箱的產量增幅更是在30%以上,合計導致產量總體從2019年的13.82萬台增加到2020年的17.59萬台、增幅將近30%。
但是如前文所述,公司2020年未的實際生產工時42.46萬小時,相比2019年的46.32萬小時下降了近10%。在生產工時明顯減少的背景下,公司的產品產量卻能夠大幅增長,這並不符合正常的生產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