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本報北京9月14日電 (記者汪文正)國家税務總局於14日發佈《關於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在允許企業10月份納税申報期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基礎上,2021年10月份納税申報期再增加一個季度優惠。同時優化簡化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調整優化計算方法,促進企業提前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增加流動資金,緩解資金壓力,減輕辦税負擔。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是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的一項重要税收優惠政策。《公告》明確,在2021年10月企業所得税預繳申報期,企業申報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的企業所得税時,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惠。企業10月份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時,只需在預繳申報表中填寫優惠事項名稱和加計扣除金額,其他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同時,《公告》對企業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留存備查資料進行了優化簡化,進一步減輕填寫工作量。此外,《公告》調整優化了研發費用中“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方法。企業在一個納税年度內同時開展多項研發活動的,由原來按照每一研發項目分別計算“其他相關費用”限額,改為統一計算全部研發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讓企業最大限度享受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