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振鋒:選委會選舉開香港優質民主新局
作者:支振锋
香港特別行政區於2021年9月19日順利舉行了選舉委員會(簡稱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這是香港國安法實施、選舉制度修改完善後的首次重要選舉。選舉的平穩和成功,體現了香港同胞對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的廣泛認同、對香港藉此實現由治及興的深切期盼,也説明新選制是得民心、順民意的民主制度。
香港民主的制度與實踐,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全體中國人民共同奮鬥的生動故事。英國殖民統治香港一個半世紀多,從未主動給予香港同胞任何民主。迴歸祖國,是香港民主進入實踐、得以發展的前提。24年來,按照“一國兩制”方針,在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憲制框架下,香港民主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由於基本法第23條立法遲遲得不到落實,在香港政制發展中,反中亂港勢力及其背後敵對勢力日益猖獗,導致香港民主出現嚴重困難,局面一度十分嚴峻。

面對香港民主出現的新情況、新形勢和新問題,今年3月,全國人大作出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決定授權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5月,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審議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從國家和特區兩個層面,修改完善了香港選舉制度。
選委會選舉為香港民主邁入新階段打下堅實基礎。新選制以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委員會重新構建和增加賦權為核心進行總體制度設計。選委會不僅選舉行政長官侯任人,在當選委員中選出40名立法會議員,還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和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從而成為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基礎和邏輯前提。在此次選舉過程中,參選人不論循何種方式參選,都面向有關團體、界別和社會大眾積極開展競選活動,努力展示自己的立場、擔當和能力。選委會選舉的成功,為未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新選制提升了香港民主的代表性、包容性和均衡性。民主不是假面舞會,不能亂哄哄之後留下一地雞毛。香港新選制下的選委會由原來的1200人增加到1500人,具體組成和產生辦法進一步完善,覆蓋面更廣,社會參與更加均衡。代表性得到擴充,突破了特定階層、界別和政治團體的利益,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體現社會整體利益;包容性得到提升,基層、青年以及瞭解國家事務的代表更加得到重視,能夠更好貫徹“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更好維護國家利益和香港整體利益;專業性得到增強,大學校長、兩院院士以及中小企業代表被廣泛吸納,更加符合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下香港未來發展的實際需要。
本次選舉結果很好體現了制度設計的目標,最終選出的選舉委員會委員來自香港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包括許多基層和青年人士,能夠廣納民意,代表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和國家利益。
選委會將滿足香港社會對由治及興的深切期盼。迴歸以來,在國家的支持和幫助下,香港成功抵禦了亞洲金融危機、非典疫情和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經濟社會不斷發展、法治水平不斷提升、營商環境不斷優化,“一國兩制”成就巨大。但近年來,由於反中亂港勢力以及境外敵對勢力的破壞,香港社會日益“泛政治化”,社會撕裂加劇,黑暴分子猖獗,國家認同和民族認同出現嚴重問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受到重重阻礙,社會治理形勢嚴峻,香港市民關心的住房、就業等民生問題和深層次矛盾難以解決。
而根據新選制下的選委會制度設計,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在選民基礎上有了共同點,有利於行政和立法的順暢溝通,有利於鞏固基本法所規定的行政主導體制,有利於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有利於真正解決香港市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選委會選舉的成功,標誌着香港優質民主發展迎來一座里程碑。“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民主是全人類共同價值,是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成果,但實現民主政治的形式是豐富多彩的,不能拘泥於刻板的模式。民主的真偽與優劣,關鍵要看香港市民表達意願和訴求的渠道是否更加通暢,社會各方面參與特別行政區政治生活是否更加有效,特區政府決策是否越來越科學化、民主化,社會經濟是否能夠得到更好發展,香港同胞的權利和利益是否得到更加充分的保護。
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成功選出,不僅是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的一次生動實踐,更是香港開啓優質民主發展新階段的重要標誌。
隨着選委會選舉的成功舉行和“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得到切實貫徹,通過追求真實、廣泛、管用的優質民主,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正在迴歸選賢與能、為民服務的初心,培育良性競爭、理性建設的選舉文化。香港有望從此擺脱政治爭拗的羈絆,專注人民福祉,實現良政善治,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有機結合,取得由治及興的“一國兩制”新勝利。(作者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台港澳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