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長林:三個場景透視美國對華政策實質
作者:郭长林
從孟晚舟獲釋到中美氣候變化領域合作,再到美國商務部長表示“尋求改善與中國的商業聯繫”,最近的一系列事件和表態被不少人視為中美關係緩和的信號。但僅以此判斷中美關係尤其美國對華政策是否發生變化,顯然遠遠不夠。回顧今年以來的三個重要場景,更有助於我們看清美國對華態度實質。

第一個場景是今年5月,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印太事務協調員坎貝爾在斯坦福大學一場線上活動上發言時稱:被廣義描述為接觸的時期已經結束。美國對華政策將按照新戰略參數運作,主導範式將是“競爭”。
“接觸時期已經結束”這句話對認識中美關係具有標誌性意義。美國“對華接觸政策”的變化軌跡可用一條時間線表示。2010年是“拐點”。當年中國GDP超越日本排在美國之後。美國內部有聲音稱中國外交開始變得“咄咄逼人”,美國政府也開始推動將戰略重心轉向亞洲,“對華接觸政策”散發着火藥味。
2015年,美國國內進行了一場“靜悄悄的對華政策大辯論”。到2016年大選前,兩黨精英內部已經達成共識,認為“對華接觸政策失敗”。2017年,特朗普政府稱中國已演變為“危險的戰略對手”。2020年,美時任國務卿蓬佩奧在尼克松圖書館前發表“新鐵幕演説”,稱“與中國盲目接觸的舊模式根本行不通。”
接下來就是坎貝爾今年5月的講話,代表新上台的民主黨政府明確宣佈美國與中國“接觸的時期已經結束”。這標誌着美國民主、共和兩黨政府都已明確放棄“對華接觸政策”。
坎貝爾所謂“美國對華政策將按照新戰略參數運作,主導範式將是競爭”,早在今年3月中美阿拉斯加高層對話中已有顯露。這是我們認識美國對華政策實質的第二個場景。美國務卿布林肯在開場白中聲稱,“美國與中國的關係將是該競爭的地方競爭,能合作的地方合作,必須對抗的地方對抗”。
布林肯的話顯示了拜登政府總體對華政策的新態勢。但問題是,美國嘴裏説着“該競爭的地方競爭”,實際做法是“競爭”嗎?以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為由在第三國抓捕華為高管作“人質”;以莫須有的“強制勞動”罪名打擊中國農業、太陽能和服裝等行業;動輒以“國家安全”為由制裁中國科技公司;不讓中國參與“規則制定”等等。美國顯然是以“戰略競爭”之名行遏制中國發展之實,拜登政府的“激烈競爭”跟特朗普政府的“極限施壓”沒有本質區別。
至於“能合作的地方合作”,美國政府非但沒在抗疫等“能合作的地方”合作,反而大搞對華“甩鍋”把戲。對華合作?一個字,就是“虛”。
怎麼看“必須對抗的地方對抗”?美方在涉疆、涉港、涉台議題以及“網絡攻擊”“經濟脅迫”等對華表示“深度關切”,還指責中國威脅“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以及美國堅守的所謂“利益和價值觀”。美國要在這些領域跟中國對抗,但中國也已多次嚴正表態,在這些方面,中國“不能妥協、無法退讓”。
基於此,布林肯的話實際上是“合作”最虛,“競爭”最實,而“對抗”下手最重。中美關係主導範式是競爭加對抗。而受美國國內政治因素影響,拜登政府在這三者中如何選擇具有很大不確定性。
第三個場景是7月中美天津會談。美副國務卿舍曼稱希望中美關係有“護欄”和“參數”,不希望激烈競爭演變為衝突,説美方的目的是“管控”。
但怎麼管控?“護欄”和“參數”又是什麼呢?美方所謂的“護欄”,實際就是它所謂的“規則”;“參數”,就是坎貝爾所説的拜登政府對華政策運作所依據的、布林肯提到的“一套新的戰略參數”,即“該競爭的地方競爭,能夠合作的地方合作,必須對抗的地方對抗”。
説白了,美國的“管控”是“單行道”,要管控的是對方而非自身,是讓對方“遵守公平競爭的規則”而非美國自身“遵守規則”。美國自認為是此類規則的捍衞者,還稱將“從實力地位出發”迫使中國遵守這些規則。而所謂“實力地位”實則要藉助盟友力量。
因此,美方態度依然明顯,即它認為中美關係發展到如此地步是中國的責任。美國把中國視為“頭號戰略競爭對手”,要跟中國進行“極端競爭”,但又不希望演變為衝突。它希望中美關係要有“護欄”,但“護”的是美國自己,“欄”的是中國。美國所作所為還是在加劇中美關係緊張,而不是在“管控”中美關係。
中美關係以“接觸和韜光養晦”為特徵的時代已經結束,正在進入一個新的時期。中國提出在“不衝突、不對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贏”基礎上與美國建立“新型大國關係”,拜登政府則提出中美關係“該競爭的地方競爭,能夠合作的地方合作,必須對抗的地方對抗”。兩國政策相互呼應的地方越來越少。在“競爭+對抗”的主導範式下,中國不應對美國改變態度產生幻想。
但讓人聊感欣慰的是,美方至少在表面上還在宣揚“不衝突”。儘管美國宣稱放棄“與中國接觸的政策”,中美之間“接觸和對話”仍然存在。只是未來怎麼走,不以對中美關係理性之士的意志為轉移。美國國內政治的發展將進入一個“兩黨四年輪換期”,這會使中美關係產生很大不確定性。(作者是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美國所原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