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迎來重要改革! 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環球網綜合報道】10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並召開專題新聞發佈會對文件進行解讀。《通知》顯示,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範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發佈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表示,“此次改革,在‘放開兩頭’,即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用户側銷售電價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標誌着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了重要一步。”
2019年,我國出台了《關於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將實施多年的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各地燃煤發電通過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由市場形成價格。萬勁松表示,“基準價+上下浮動”市場化電價機制的實施,有力推動了電力市場化進程,2020年超過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
今年以來,全球能源行業出現新變化,國際能源價格大幅上漲,國內電力、煤炭供需持續偏緊,給正常的經濟運行和居民生活帶來影響,一些地方出現限電限產。在此背景下,進一步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呼聲漸高。
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關注。10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專門部署,提出在保障安全生產前提下推動煤礦增產、優先保障煤炭運輸、實施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煤電企業增加電力供應、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等一系列舉措,部署做好今冬明春電力和煤炭供應保障工作。
“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要求,此次改革在‘放開兩頭’方面均取得重要進展,集中體現為兩個‘有序放開’。”萬勁松介紹。
在發電側,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我國燃煤發電電量佔比高,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在發電側上網電價形成中發揮着“錨”的作用。目前,已經有約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參與電力市場形成上網電價。
“此次《通知》明確推動其餘30%的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這樣將進一步帶動其他類別電源發電電量進入市場,為全面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奠定堅實基礎。”萬勁松説。
在用電側,有序放開工商業用户用電價格。目前,大約44%的工商業用電量已通過參與市場形成用電價格。此次《通知》明確提出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户都進入電力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户中,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業用户用電量大、市場化條件好,全部進入市場;其他工商業用户也要儘快進入。屆時,目錄銷售電價只保留居民、農業類別,基本實現“能放盡放”。
同時,《通知》明確對暫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工商業用户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代理購電價格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要求電網企業首次向代理用户售電時,至少提前1個月通知用户,確保改革平穩過渡。
“這次改革是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的重要一步,真正建立起了‘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萬勁松表示,從當前看,改革有利於進一步理順“煤電”關係,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從長遠看,將加快推動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發展,促進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並將對加快推動發用電計劃改革、售電側體制改革等電力體制其他改革發揮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指出,此次改革內容中,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萬勁松表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高耗能行業無序發展,會增加電力保供壓力,不利於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明確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的幅度限制,有利於引導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多上浮一些,這樣可以更加充分地傳導發電成本上升壓力,抑制不合理的電力消費、改善電力供求狀況;也有利於促進高耗能企業加大技術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萬勁松説。
此次改革推動工商業電力用户全部進入市場,且擴大市場化交易電價的上下浮動範圍,會不會給工商業用户特別是小微市場主體的運營成本帶來影響?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坦言,全面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擴大上下浮動範圍,在電力供需偏緊的情況下,市場交易電價可能出現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業企業用電成本。
“需要分用户類別來看,對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規定其不受上浮20%限制,這樣上浮不限,就是要讓用電多、能耗高的企業多付費。其他工商業用户,單位產品生產用電少,用電成本在總成本中佔比總體較低,市場交易電價出現一定上浮,企業用電成本會有所增加,但總體有限。”彭紹宗説。
據悉,為了儘可能地幫助中小微企業減輕成本壓力,國家發展改革委充分考慮各類市場用户的實際情況,作出針對性安排。
一是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户進入市場。對於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全部進入市場;其他工商業用户,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儘快推動進入市場。
二是鼓勵地方結合實際情況採取階段性政策予以優惠,以減輕用户用電負擔。
三是繼續落實好已出台的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中小微企業融資、製造業投資等方面一系列惠企紓困措施,助力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降低成本壓力。
彭紹宗同時強調,此次改革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的穩定,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沒有直接影響。如果市場交易電價上浮,會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企業特別是上游生產企業用電成本,對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PPI)有一定推升作用,但改革措施有利於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企業用電需求,促進企業平穩生產、增加市場供給,從總體上有利於物價穩定。總體來看,此次改革對物價水平的影響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