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洪建:波蘭歐盟鬥法會鬧到“分家”嗎
作者:崔洪建
波蘭和歐盟之間圍繞前者國內改革的鬥爭由來已久,但波蘭憲法法院最近有關“波蘭憲法有權決定歐盟條約是否適用”的裁決,以“鬥法”的形式將這場鬥爭推向了最高潮:一旦裁決生效,歐盟法律優先於成員國法律的政治共識將被顛覆;一旦成為先例,歐洲一體化難免雪上加霜、分崩離析。在歐盟及法德等國的強烈反應面前,波蘭政府仍未示弱。矛盾鬧到這個地步,波蘭是否會步英國後塵走上“脱歐”道路,成了一個非常緊迫和現實的問題。

自6年前波蘭法律與公正黨上台執政後,波歐之間一直齟齬不斷。從難民政策到能源轉型、從少數羣體權利到歐盟復甦基金計劃,雙方關係呈現多點發作的態勢。但這些分歧只是表面現象,波蘭與歐盟之間的根本矛盾是以司法改革為核心的政治衝突。在歐盟看來,法律與公正黨自2015年上台後以“恢復司法公正”和“反腐敗”為名推行的一系列司法改革措施,目的是要改造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的政治構造,讓政府權力凌駕於司法之上,有悖於歐盟的“民主價值觀和標準”,是“西方民主向專制政體的倒退”。但在波蘭看來,司法改革服務於“三位一體”的政治建設,有利於政府提高行政效率並減少權力尋租空間。在雙方的博弈過程中,歐盟先後動用了政治施壓、行政和經濟懲罰等手段,但都因受制於程序以及波蘭和其他國家之間的“攻守同盟”而未果,雙方的鬥爭逐漸上升到法律層面,數次在歐洲法院對簿公堂。在歐盟用盡各種手段的同時,波蘭的司法改革則以“切香腸”的方式逐步完成了接管最高法院、由政府掌握法官任命權等目標。此次波蘭憲法法院出台裁決案的直接導火索,是波蘭要設立針對法官的紀律審查機構被歐洲法院裁定為非法,但波蘭拒絕執行並訴諸本國憲法法院。在總理莫拉維茨基的授意下,波蘭憲法法院將焦點集中到“歐盟法律的地位問題”上,並在經過半年多的審議後做出了這份裁決。
這一事態進程反過來讓歐盟印證了其對波蘭司法改革的指控:一個已經淪為政治權力附庸的波蘭司法體系只會聽命於政府。因此歐盟和法德等國反應強烈,擺出要和波蘭“見真章”的架勢,讓對方知難而退。扣發準備撥付給波蘭的360億歐元經濟刺激資金、凍結波蘭未來能從歐盟拿到的鉅額財政補貼以及動用其他行政或法律手段,都已經擺上了歐盟的桌面。除了面對歐盟的壓力外,波蘭政府在國內也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反對黨在“支持波蘭留在歐盟”的口號下表現出了空前的團結,曾經將波蘭“帶入民主”的瓦文薩公開呼籲“提前大選”。在腹背受敵的形勢下,波蘭政府不得不小心應對,試圖重新在內政與外交之間找到並維持平衡:一方面將“反對歐盟法律侵犯國家主權”的理由與“波蘭脱歐”的輿論進行切割,強調“脱歐”不是選項;另一方面繼續捍衞維護“司法主權”的正當性、批評歐盟在法律問題上“搞雙重標準”,並爭取匈牙利、斯洛文尼亞等立場相近國家的支持。憲法法院的裁決尚未正式生效,是波蘭政府手中仍把握着的迴旋餘地;避免反對黨借國內民意製造“政治事故”則是執政黨的首要關切。不能把波蘭逼到牆角而一“脱”了之並讓影響波及其他國家,則是歐盟在“反應強烈”之後必須考慮的現實問題。因此雙方在劍拔弩張之際又都不去觸碰對方底線並留有餘地,讓“脱歐”成為測試民意的風向標和討價還價的籌碼而不是現實,應當是接下來波歐繼續博弈的基本形態。
波蘭、匈牙利等國曾經對歐盟心存嚮往並願意為之付出政治經濟轉型的巨大代價,但在入盟不過短短17年後卻成為了“疑歐”的主力甚至“脱歐”的後備力量,除去各種不足為外人道的利益糾葛外,至少暴露出歐洲一體化的理想和現實之間日益拉大的距離。在各種內外挑戰面前歐盟政治共識逐漸難以統轄各國利益紛爭的現實,以及大國主導、他國追隨的內在秩序與平等協商、合眾為一的外在表象下的深刻矛盾。從政治和經濟利益出發,波蘭眼下難以“脱歐”;從內在需求和外來壓力考慮,歐洲一體化也仍有未來,但如果不能化解這一輪波歐“鬥法”進一步暴露出來的種種問題,從“眼下”到“未來”這一段路將充滿變數。(作者是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歐洲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