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傳剛:臉書不要“臉”是好事
社交媒體公司臉書最近頻頻擺出一種不要“臉”的架勢。除了聲稱要全力進軍“元宇宙”,因此把“臉書”這個名字改為“元”之外,最近還宣佈將取消使用人臉識別系統,刪除數以十億計的相關用户數據。

很多人為此拍手叫好,認為這是大公司對用户的退讓和妥協。但是我們也應該承認,與主動改名相比,取消人臉識別這個做法可能並不是臉書心甘情願的。
早在10年前,臉書就開始使用人臉識別系統給用户的照片和視頻打標籤。這麼多年下來,它不僅建立了世界上最為龐大的用户照片數據庫,其人臉識別技術也在此基礎上變得更為強大和成熟。既然大家都堅信數據是“新的石油”,誰掌握了它就掌握了未來,那麼臉書勢必也願意在更長時間內免費佔有這些資源。但這些年來,伴隨着用户的覺醒及自身醜聞頻出,臉書也逐漸變成社會公眾以及政府監管和司法機關的眼中釘,不斷受到譴責、調查乃至罰款,這最終拖累臉書的市值,讓它幾乎已經變成硅谷的二流公司。所以,在內外交困之下,扎克伯格也只能改弦更張,以實現所謂利弊之間 “更為合理的平衡”。
但不管怎麼説,臉書刪除人臉識別系統的做法,可以算作是用户與大公司博弈過程中一次難得的勝利。這説明在持續的監管和監督之下,即便是再龐大的“怪獸”也都會認識到服從公眾利益和社會利益的重要性,這些大公司也最終會認識到,通過一些主動行為來改善與用户的關係,照顧到公眾和社會利益,也是一種有利於企業自身發展的選擇。
雖然這是個美國故事,但它對於中國的一些互聯網企業來説,也同樣具有教育意義。過去幾十年,中國的一些互聯網公司茁壯成長,同樣也積累了大量用户數據並且因此受益。但與此同時,這些企業對新技術的使用,也同樣有侵犯用户隱私及數據所有權之嫌,並且也已經引發用户的不滿。這些公司也應該及早認識到公眾的態度變化,並主動採取措施,以緩和企業與用户及社會之間的關係。
當然,我們無法總是寄希望於企業自己規範自己。實際上,不管是臉書還是其他公司,他們改弦更張的最大原因,還是外界給予他們的壓力,尤其是來自監管方面的重拳。因此,細化對各種新技術的監管,梳理清楚各方的權責關係,並且形成可以被企業遵循的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才是解決問題最有力的方法。
實際上,企業也未必完全害怕監管,照顧到各方利益相關者的清晰監管,也往往是企業所需要的。以人臉識別技術為例,臉書現在取消的只是人臉識別一個比較重要的應用,也就是不再用這項技術給照片和視頻打標籤,但它並沒有放棄對這項技術的掌握和研究,更沒有保證以後再也不使用人臉識別技術。因為人臉識別作為一項日趨成熟的技術,已經被廣泛應用到信息安全、分類以及協助視覺殘障人士等方面,甚至已經成為某些信息場景下的必備,臉書以後要進軍“元宇宙”,製造VR眼鏡等等,更是可能要大量使用到這項技術。但在美國政府部門監管不夠細化明確、用户又怒氣沖天的背景之下,臉書確實也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只能選擇暫時不要“臉”。暫時性地保守甚至逃避,也是其他很多美國科技公司所面臨的窘境。
用户的數據權利當然需要得到充分保護,但一些極端人士因噎廢食的反技術言論,也不應該得到採納。一項新技術在帶來便利的同時,總是不免會帶來值得擔憂的問題,這在歷史上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例如機器的發明可以提高效率,但也同樣會導致手工藝人的失業。互聯網企業利用數據來服務消費者的同時,也必然伴生對數據歸屬權和使用權等問題的爭執。所有問題都需要得到解決,但必須是在發展的過程中解決。企業利益和公眾利益之間不是二選一,技術和隱私之間也不應該只有對立,這才是我們應對這些新生問題的最佳態度。(作者是財經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