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生:半島終戰宣言不能只是“象徵性”
作者:王俊生
韓國總統文在寅在今年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講話中再次提議宣佈半島終戰宣言。今年以來,美韓兩國負責半島事務的特使圍繞該問題也已舉行至少六輪會談。其實,作為半島和平機制建設進程的重要一環,有關終戰宣言的討論並不是新話題。1997年12月—1999年8月曾先後舉行了六輪由中美朝韓代表參加的四方會談,當時主要目標之一就是建立半島和平機制,2005年六方會談達成的《9.19共同聲明》指出,“直接有關方將另行談判建立朝鮮半島永久和平機制”。

1953年7月27日《朝鮮停戰協定》簽訂至今,朝鮮半島戰略環境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已經不能規範朝鮮半島相關行為體的行為,需要包括終戰宣言在內的新的和平機制構建。而且今年以來,朝鮮半島有關國家不停試射潛射導彈和巡航導彈等戰略武器,半島有陷入軍備競賽之勢。另外,本輪有關終戰宣言的問題再次受到熱議,主要得益於韓國文在寅政府的努力。文在寅政府上台後致力於半島和平進程,尤其是在2019年朝美越南河內峯會無果而終、半島無核化與和平進程陷入停滯後,首爾仍一直在試圖推動。今年以來,一方面考慮到美國拜登政府上台後更加重視韓國的作用,另一方面距離明年5月份執政到期來日不多,文在寅政府開始加大推動終戰宣言的步伐。
對於半島終戰宣言,中國一直持積極參與態度,而且按國際法也理應如此。其中一個原因在於根據國際法基本原則,一個多邊國際條約不能只由部分締約國簽署的國際法文件來改變或終止。要正式結束1953年簽署的《朝鮮停戰協定》,只有在該協定當年簽署方共同參加的情況下才能有效。當年的《朝鮮停戰協定》是由朝鮮人民軍總參謀長南日,中國代表、志願軍副司令員兼副政治委員鄧華,“聯合國軍代表”、實際是美國遠東海軍司令喬埃以及韓國第1軍團團長白善燁等參與的。儘管有關國家領導人多次聲稱半島終戰宣言並非法律文件,只是政治姿態,但不管是什麼,只要是正式結束《朝鮮停戰協定》的文件,中國作為當年的簽字方當然不可缺席。
另外一個原因在於中國當年為朝鮮戰爭付出巨大犧牲,是眾所周知的戰爭主要參與方。雖然有不同的統計數據,但普遍認為朝鮮戰爭期間中國犧牲軍人近20萬,朝鮮半島共22萬平方公里,這意味着朝鮮半島每平方公里幾乎就有一名中國軍人犧牲。根據有關統計,中國為進行抗美援朝戰爭共消耗各種作戰物資560餘萬噸,軍資費用62.5億元人民幣、相當於當時的25億美元,而中國1953年的GDP才約合200億美元。要宣佈朝鮮戰爭正式結束,如果作為主要戰爭參與方的中國不參與,不僅“於理”説不過去,“於情”,也對不起在那場戰爭犧牲的中國將士。
因此,儘管有關國家領導人多次聲稱半島終戰宣言將由“三方”或“四方”領導人簽訂,筆者認為無論是從國際法角度還是從常識的角度,朝鮮半島終戰宣言都應該由朝鮮、中國、美國和韓國四方共同參加結束《朝鮮停戰協定》的談判,並共同推動簽署新的朝鮮半島和平協定。
同時,還應該看到包括終戰宣言在內的半島和平機制建設,與朝鮮半島的無核化進程息息相關,如果半島無核化不能取得實質性進展,一紙終戰宣言也難以保障半島和平。因此,在終戰宣言談判進程中,也需要和朝鮮半島無核化聯繫起來。也就是説,終戰宣言不能僅僅是“象徵性”的,它必須有利於朝美的互信建設,有利於半島的無核化進展。這正如今年11月中國政府朝鮮半島事務特別代表劉曉明在與韓國外交部半島和平交涉本部長魯圭德視頻會晤時所指出的那樣,“中國作為半島事務重要一方和《朝鮮停戰協定》締約方,願就推進半島和談、發表終戰宣言等事宜同有關方保持溝通,發揮建設性作用。中方希望有關各方和國際社會多做有利於推進半島問題政治解決進程的事”。(作者是中國社科院亞太與全球戰略研究院研究員,中國周邊戰略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