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互聯網公益大格局機制建設
作者:赵文聘
隨着新技術、新模式等不斷發展,互聯網、移動支付、網絡社交等日益成為公益事業的重要推動力量,主管部門、科技公司、公益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平台、愛心企業、愛心人士、志願者等在互聯網公益中進行着密切互動,共同促進公益事業健康持續發展,形成了互聯網公益的中國樣本,我國公益事業發展大格局日益顯現。不過,互聯網公益發展過程中仍有少數騙捐、詐捐等違法犯罪事件發生,嚴重損害了公益慈善的公信力。為此,需要持續推進機制建設,不斷完善我國互聯網公益大格局。
完善互聯網公益主體權責制度。儘管互聯網公益已有相關法律法規等進行規範,但如個人求助、網絡募捐、網絡平台權責等事項規範仍不完善,互聯網公益受益者、平台、監管方、中介、參與者等各方主體權責義務和行為規範也有待細化,建議通過專門互聯網公益立法或修改完善慈善法關於互聯網公益內容來加以明確,創新並不斷細化各方主體在互聯網公益項目實施、公益傳播、數據記錄、數據呈現、多元監督等方面的權責規範,以便更好地規範各類主體的權利義務關係。進一步細化互聯網公益主體激勵、懲戒等方面的規則,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向相關部門提供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的名單及相關信息,完善互聯網公益主體獎懲制度,促進互聯網公益健康發展。
完善互聯網公益監管相關制度。互聯網公益體現為“互聯網+公益+商業+文化”等多元素創新,民政、工信、工商、市場、網信等多部門都需要參與互聯網公益監管,建議在修改慈善法過程中,在“監督管理”一章中增加專門內容,明確互聯網公益牽頭部門和相關責任部門,以促使協同監管機制真正落地。與此同時,在立法中明確搭建平台,建立能與各平台(包括民政、醫療、金融、工商等)數據融通的互聯網公益大數據監管平台,形成相關信息發佈,數據收集、整合、監管、宣傳的綜合性平台,進而構建政府部門、網絡平台、媒體、大眾以及專業機構等多方參與和事前、事中以及事後全過程綜合監管體系,以適應互聯網公益運行特徵,增強互聯網公益治理的有效性。
完善互聯網公益運行標準體系。互聯網公益運行過程中還存在各主體行為缺乏統一規範、各平台交流存在障礙、行業領域良性生態尚未形成等問題,亟待互聯網公益統一標準體系的構建和完善,建議依據慈善法、標準化法等法律法規,儘快完善互聯網公益基礎、主體、行為等方面標準。其中基礎標準應當包括基礎術語標準、基礎技術標準,主體標準應當涵蓋公益組織、個人、政府部門、企業、平台等所有互聯網公益的利益相關主體;行為標準則應當覆蓋從募捐、公益傳播、服務、信息公開和監管監督、評估等互聯網公益的全過程行為。通過構建互聯網公益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互聯網公益慈善技術創新應用的倫理規則,探討和完善行業自律規範,進而對技術創新應用進行規制,提升技術對公益慈善的促進功能。
完善互聯網公益數據規範內容。慈善法、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明確慈善組織信息需在民政部門提供的統一信息平台向社會公開,慈善組織在其他渠道公佈的信息應當與其在統一信息平台上公佈的信息一致。隨着數字化公益發展,數據在未來不再僅由互聯網公益平台存儲,公益組織也將具備自己的數據能力,目前互聯網公益數據對接和融合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公益數據彙集與共享相關技術應用的場景還不成熟,數據傳輸、共享、使用等規則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互聯網公益的快速發展必然要求儘快完善互聯網公益個人數據、公共數據的相關概念和一般規定,以及基於不同數據類型的數據歸集、數據產權、數據利用、隱私保護、數據互認等互聯網公益數據規範內容,並需要儘快完善互聯網公益數據主管部門歸集、平台之間共享和維護規則,保護互聯網公益中相關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數字化公益健康發展。
互聯網技術發展已成為推動整個社會公益事業創新發展的強大引擎,正在全面助推公益的質量、效率和動力變革,為暢通第三次分配提供了高效路徑,成為社會建設和實現共同富裕的新場域。持續推進中國互聯網公益大格局的制度建設,打造中國互聯網公益制度和話語體系,有助於傳播中國公益正能量,推動公益慈善事業行穩致遠。
(作者:趙文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