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劉曉黎被開除黨籍
據甘肅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甘肅省委批准立案審查調查的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劉曉黎嚴重違紀違法案,甘肅省紀委監委已審查調查終結。
經查,劉曉黎身為國有企業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丟棄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旅遊安排;無視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瞞報多處房產;經濟上貪婪,借逢年過節之機,大肆收受禮品禮金,利令智昏,不顧公職人員身份,長期違規兼職取酬,並充當“工程掮客”,謀取錢款;公權私用,靠企吃企,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將管理國有企業的權力作為攫取私利的工具,視工程項目為待賈商品,論價出售,個人確定中標企業,大搞權錢交易,收受鉅額賄賂。其行為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幹部形象,嚴重損害國有企業利益,嚴重破壞甘肅電投系統政治生態。
劉曉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暨省監委委務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曉黎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總枱央視記者 王莉 範月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