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未納入年度項目的光伏電站不予辦理電網接入手續
【環球網綜合報道】近日,為進一步優化光伏電站開發建設管理,促進光伏發電行業持續高質量發展,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佈《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並公開徵求意見。
《辦法》指出,光伏電站年度開發建設方案可視國家要求,分為保障性併網規模和市場化併網規模。各地分批確定保障性併網項目或者市場化併網項目的,及時向社會公開相關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未納入光伏電站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的項目,《辦法》要求電網公司不予辦理電網接入手續。
《辦法》明確,保障性併網項目鼓勵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通過競爭性配置方式優選確定,並由電網企業保障併網。
《辦法》還要求,電網企業應提高光伏電站配套電網工程相關工作的效率,做到配套電力送出工程與光伏電站項目同步建設,同時投運。確保納入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的保障性併網和市場化併網項目應當“能並盡並”,不得附加額外條件。
據行業統計,截至2021年10月底,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累計裝機容量達到10.02億千瓦,突破10億千瓦大關,比2015年底實現翻番,佔全國發電總裝機容量的比重達到43.5%,比2015年底提高10.2個百分點。其中,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和生物質發電裝機分別達到3.85億千瓦、2.99億千瓦、2.82億千瓦和3534萬千瓦,均持續保持世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