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鼓勵做好光伏電站項目儲備
【環球網綜合報道】近日,為進一步優化光伏電站開發建設管理,促進光伏發電行業持續高質量發展,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佈《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並公開徵求意見。
《辦法》明確,光伏電站年度開發建設方案可視國家要求,分為保障性併網規模和市場化併網規模。各地分批確定保障性併網項目或者市場化併網項目的,及時向社會公開相關情況。未納入光伏電站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的項目,電網公司不予辦理電網接入手續。鼓勵各級能源主管部門採取項目庫的管理方式,做好光伏電站項目儲備。
徵求意見稿提出,對電網企業建設有困難或規劃建設時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允許發電企業投資建設。發電企業建設配套送出工程應充分進行論證,可以多家企業聯合建設,也可以一家企業建設,多家企業共享。發電企業建設的新能源配套工程,經電網企業與發電企業雙方協商同意,可在適當時機由電網企業依法依規進行回購。
同時,徵求意見稿還表示,電網企業要會同全國新能源消納監測預警中心及時公佈各省級區域併網消納情況及預測分析,引導理性投資、有序建設。對項目單位反映的問題,省級電網企業要及時協調、督導和糾正。光伏電站併網後,省級電網企業應及時掌握情況並按月向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報送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