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福利!這裏出台住房優待辦法,首次將退役軍人家庭納入優待範圍
11月23日,
青島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會同
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
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局、
市殘聯、市税務局和
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
共10家單位聯合印發
《青島市撫卹定補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

據瞭解,此次印發的
《青島市撫卹定補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
相較過去有了更多優待舉措。

公租房優先輪候保障
在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 方面,
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
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的
優撫對象、現役軍人及家屬、退役軍人家庭,
由住房保障部門根據人員類別,
在實物配租輪候排序時
通過加分的方式優先予以保障。

部分費用享受減免
在有關費用減免 方面,
辦理不動產權登記
及辦理土地證件時,
免收登記費;
優撫對象自建住房
免收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已經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實物配租的優撫對象,
以家庭為單位享受住房補助政策,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
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優撫對象中的
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
所承擔的租金部分可申請全額減免,
其他優撫對象家庭所承擔的
租金部分可申請減免50%。


優待範圍和力度進一步擴大
新印發的《青島市撫卹定補
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
是青島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為優撫對象辦實事、解難題的
又一紮實舉措。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
新的優待辦法
實現了優撫對象公共租賃住房
與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
輪候排序實施方案的聯動,
將該市撫卹定補優撫對象
加分值提至最高;
同時,擴大優待對象範圍,
首次將現役軍人及家屬、
退役軍人家庭納入加分範圍 ,
充分體現對現役軍人
和退役軍人的尊崇和優待。
減免優撫對象
所承擔的有關費用,
如不動產權登記費
由“減半收取”調整為“免收”;
將公租房租金減免範圍
由“個人承擔部分”
擴大為“其家庭承擔部分”,
減輕了廣大優撫對象的經濟負擔。

為充分保障優撫對象利益,
《辦法》規定:
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符合本辦法的參照執行。
以下為辦法全文↓↓↓
青島市撫卹定補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撫卹定補優撫對象住房優待工作,根據《軍人撫卹優待條例》(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413號) 及山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10部門《 關於印發山東省撫卹定補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的通知》 (魯退役軍人發 〔2020〕55號) 等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具有青島市城鄉居民户口的,且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領取定期撫卹金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補助的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軍人、參試退役軍人 (含參與鈾礦開採退役軍人)、烈士老年子女 (含建國前錯殺後被平反人員子女)、年滿60週歲農村籍退役士兵 (以下簡稱 “優撫對象” ),依照本辦法規定享受住房優待。
第三條 優撫對象住房優待以現行住房制度為依託,堅持政府主導、 政策扶持、 社會參與相結合, 堅持屬地管理、因地制宜。對於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以家庭為單位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和城鎮住房保障範圍。
第四條 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與社會其他羣體相比在同等條件下享受以下住房保障優先優惠待遇:
(一) 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的優撫對象、現役軍人及家屬、退役軍人家庭,由住房保障部門根據人員類別,在實物配租輪候排序時通過加分的方式優先予以保障。具體加分標準按照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實施方案執行。
(二) 優先辦理購房貸款,並在政策規定範圍內,享受同期利率優惠。
(三) 辦理不動產權登記及辦理土地證件時,免收登記費。
(四) 優撫對象自建住房免收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五條 已經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物配租的優撫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享受住房補助政策,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優撫對象中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所承擔的租金部分可申請全額減免,其他優撫對象家庭所承擔的租金部分可申請減免50%。未享受實物配租的優撫對象,按相關規定享受住房租賃補貼。其他區 (市) 參照執行。
第六條 因自然災害造成住房倒塌或者嚴重損壞需要重新建設或者修繕的優撫對象家庭,優先納入災區民房恢復重建、集中居住區建設範圍。
第七條 對農村住房困難優撫對象家庭翻建危房、維修舊房 的,優 先 納 入 保 障 範 圍,所 需 費 用 由 市 級 財 政、區(市) 財政和優撫對象家庭共同承擔,重建或者修繕政府補助標準由各區 (市) 自行確定。其中,市財政對各區 (市)按照8000元/户標準給予補助。除因冰雹、颱風等不可抗力導致房屋破損外,原則上農村優撫對象五年內不得重複申請新建或修繕。各區 (市) 按照優撫對象申請、當地退役軍人部門委託第三方評估、危房重修重建施工、第三方驗收、補助資金撥付的流程組織實施,評估經費從區 (市) 補助資金中列支。
優撫對象有兩套 (含兩套) 以上住房的,只將其本人常年居住的一套住房納入保障範圍。優撫對象名下沒有房產的,可將其常年實際居住的住房納入保障範圍。
第八條 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本人自願入住養老院、社會福利中心和其他養老機構光榮間集中供養的,設立光榮間標識,懸掛光榮牌,並在房間安排、生活照料等方面體現優待。
第九條 殘疾軍人同等殘疾程度和條件下優先享受當地社會殘疾人相應的住房優待政策。
第十條 支持、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為優撫對象住房優待提供捐助、幫工幫料和優待優惠。
第十一條 優撫對象家庭認定一般以户口簿為準。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家庭分户的,其配偶及子女可視為一個家庭,父母及未成年弟妹可視為一個家庭,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生前父母已離異的,按照實際家庭情況認定。
第十二條 優撫對象撫卹金、定期定量補助金、困難生活補助金、優待金和護理費等待遇,在准入審核中不計入家庭收入。
第十三條 本辦法實施之前,優撫對象已由政府和社會幫助購買、建設住房的,不再享受本辦法規定的住房優待政策。已經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物配租的優撫對象家庭經濟收入發生變化,按照住房保障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具有雙重或者多重身份的優撫對象,按照就高原則享受一種住房優待政策。
第十五條 優撫對象住房優待工作由縣級以上退役軍人事務、住房城鄉建設、民政、應急管理、財政、自然資源、發展改革等部門管理並組織實施。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審核、認定優撫對象身份,組織開展農村優撫對象危房修繕工作,協調有關部門 (單位) 處理優撫對象住房優待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將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家庭優先納入優待範圍;協助財政部門做好公共租賃住房補貼或租金減免等服務管理工作;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求提供已享受住房優待優撫對象的有關信息。
民政部門負責審核、認定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身份;將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優先安排到社會福利機構集中供養;負責在敬老院、社會福利中心和其他養老機構光榮間集中供養孤老優撫對象的管理服務工作。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將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優先納入災區民房恢復重建範圍, 優先發放補助款項。
財政部門負責為優撫對象住房優待工作提供資金支持,根據優撫對象住房優待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經費。
自然資源、發展改革、税務以及其他有關部門 (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相關工作。
第十六條 各區 (市) 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其他優惠政策、減免有關費用,並對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家庭定期進行調查摸底, 建立台賬,實行銷號管理。
第十七條 優撫對象住房優待工作管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與優撫對象住房優待工作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不按規定落實住房優待政策行為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紀律處分。
第十八條 優撫對象有冒領、騙取補助金、住房租賃補貼行為的,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給予警告,限期退回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停止其享受的優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優撫對象被判處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或者被通緝期間,中止其住房優待;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取消其住房優待資格。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本辦法的參照執行。
老班長説:
安居才能樂業。
住房涉及優撫對象家庭幸福,
給予優撫對象住房優待,
是解決“急難愁盼”問題的實際舉措,
也是落實尊崇關愛的切實行動!
有效緩解優撫對象住房問題,
讓他們感受到尊崇關愛,
也讓全社會尊崇軍人的氛圍更加濃厚。
老班長認為,
青島市經濟較為發達,
結合自身優勢提供了有益經驗,
其他地區也可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
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優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