逄錦華:對洋品牌須亮出底線和底氣
羽絨服品牌“加拿大鵝”近日被爆出現質量問題後以相關《更換條款》為由拒絕中國門店退貨。“歐萊雅”“雅詩蘭黛”等品牌此前也被爆出在“雙11”期間涉虛假宣傳“割韭菜”。引發公眾對這些“洋品牌”搞雙重標準的質疑:為什麼“洋商品”到了中國就減配?

首先,國內細分市場缺乏較高規格的行業標準。中國很多行業的標準偏低或者不夠細緻,一些在國外不合格的產品,成了中國市場的合格品;一些國外市場的合格品,成了中國市場上的優質品。還有一些行業普遍強制規範,中國卻沒有進行硬性要求。舉例來説,歐洲銷售的汽車,政府要求必須配備ESP車身穩定控制系統、日間行車燈等等。但是國內並沒有做這樣的要求,國外有這些配置的汽車進入國內市場,會主動有追求利潤率和降低成本的考量,直接去掉相應配件,成為中國“特供版”。
其次,處罰力度不大,“洋品牌”違規成本不高。西方國家對於商品質量處罰極其嚴格,有着較為規範的國際法管理體系。而國內相關法律法規不嚴格甚至有缺失,再加上消費者維權意識淡薄,一些“洋品牌”有意降低對於國內商品產品質量標準,認為可以糊弄中國消費者。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跨國公司域外管轄權的立法,司法實踐中一般以《民事訴訟法》中關於管轄的規定作為確立對跨國公司管轄權的法律依據。隨着我國國際貿易與投資的不斷發展,儘快完善跨國企業管轄權制度已成為當務之急。
最後,需啓用消費者集體訴訟制度,強化“洋品牌”監管體系。對於消費者權益保護,集體訴訟制度是一項簡明快捷的民事訴訟形式。在既往的集體案件中,如果能夠儘快擴展集體訴訟的應用範圍,無疑可以成為羣體消費者最有力的法律保護武器。集體訴訟制度也會為商家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本身敲響法律警鐘。此外,一些國際品牌之所以能搞“雙重標準”,也與國內監管體系不到位有關。強化對“洋品牌”的監管也需要行政執法及商業立法等補充。
一些“洋品牌”通過資金優勢造成品牌效應的同時,產品質量和售後服務卻沒有跟上,一邊覬覦龐大的中國市場,另一邊產品質量減配、售後服務雙標,這是對中國消費市場的歧視行為,這樣的企業會被中國消費者唾棄,中國的市場很大,胸懷也很大,但消費者權益的底線在、法治的底線在。突破這些底線,中國消費者必須站出來發聲,中國市場會用腳投票。奉勸這些國際大牌,想贏得中國市場,對中國的法律法規、對中國消費者的產品品質和服務保持起碼的尊重。這也是中國必須向全世界商家亮出的底線和底氣。(作者是宏觀經濟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