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評:讓憲法精神植根心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今天,是第八個國家憲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決定,把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設定國家憲法日,就是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
“法,國之權衡也,時之準繩也。”我國第一部憲法誕生於1954年,此後經過了多次修改和完善,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戰略高度出發,把全面依法治國擺在黨和國家工作中的突出位置,以前所未有的決心、舉措和力度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法治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也已經開創了新時代依憲治國新局面。
“蓋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全面貫徹實施憲法,也已經成為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設定國家憲法日,深入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活動,就有利於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推動全體人民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衞者,為奮進新徵程匯聚起強大法治力量。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必須成為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習近平總書記就曾明確指出,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讓憲法精神深入人心,也已經成為了實施憲法的重要基礎。國家憲法日的多種接地氣活動,就有助於推動憲法走入日常生活、貼近人民羣眾,不斷地凝聚法治共識、強化法治信仰,進而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護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
讓憲法精神植根心底,使法治信仰蓬勃生長。近年來,不管是設立國家憲法日還是實行憲法宣誓制度,在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推動憲法實施、加強憲法監督方面我們都收穫了顯著成效。新徵程上必須加強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充分發揮憲法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國家根本法作用。進一步增強廣大幹部羣眾的憲法意識,使遵守憲法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我們也將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強大動能。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必須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斷提高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工作的水平。藉助國家憲法日,讓憲法意識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在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同時,也將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厚植法治根基。(甄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