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殼遍訪全國數十城 制止鏈家、德佑“高仿店”近百家
在三線以下城市,“鏈家”“德佑”門店,居然有“高仿店”。門頭、LOGO、合同模板乃至員工工服都是A貨級“盜版”,不僅房屋交易者分不清,執法機關有時也需要向貝殼發協助調查函辨別真偽。
目前,貝殼集團建立了山寨門店信息反饋平台,僅今年貝殼法務部就遍訪30多個省市,制止線下山寨門店近百家,超過60家侵權企業註銷或變更了名稱,同時在各省打贏了多起訴訟,讓一度開出20多家門店的“長春鏈家”日前被強制執行。
開20多家門店的“長春鏈家”,被判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2021年6月,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到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長春市鏈家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強制執行。11月5日,因被執行人遲遲不履行判決義務,法院對該公司作出限制消費令。
長春市鏈家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和貝殼旗下直營經紀品牌鏈家毫無關係,是一家2015年10月註冊於長春的二手房中介公司。
這些“長春鏈家”,門頭以及LOGO的設計,與真正的“鏈家”極其相似。在“長春鏈家”做過房屋交易的當地老百姓説,交易用的合同模板都和真正的“鏈家”幾乎一樣。
“鏈家”的全國知名度,讓“長春鏈家”在較短的時間內迅速在長春市開出20多家門店,每家門店都能被手機地圖搜索到,而且已經形成了從房地產代理、房地產營銷策劃到網絡科技、消費金融的完整架構,不斷地在對外招加盟商。
“長春鏈家”位於寬城區的總部,辦公面積三層樓,幾千平米,號稱要開店800家。“長春鏈家”的老闆曾對前來拜訪的潛在加盟商説,自己會把門店開遍東三省。
這種明目張膽的侵權,嚴重侵害了鏈家的利益。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起訴,要求長春鏈家立即停止侵犯商標權行為和不正當競爭,並賠償經濟損失。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屬於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給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長春鏈家公司在店招門頭、店內招牌、室內展板、名片、居間協議等處均突出使用“鏈家房地產.com”標識;在户外燈箱、户外房源展板突出使用“鏈家地產”標識;在www.長春房地產.com網站首頁整版突出使用“鏈家房地產.com”字樣,並對長春鏈家公司進行宣傳,該網站同時對有關北京鏈家公司的新聞進行轉載;在微信公眾號“鏈家購房”發佈房源信息,突出使用了“鏈家”字樣,且其提供的服務與北京鏈家公司相同,其行為足以導致相關公眾對服務來源產生混淆,或使消費者誤認為該服務與北京鏈家公司有某種關係,已構成對北京鏈家公司註冊商標權的侵犯,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
長春鏈家公司將“鏈家”作為企業名稱字號的行為,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規定的“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終審判決後,“長春鏈家”關了門店,但賠償金一直未能履行。貝殼法務申請了強制執行。企查查顯示,“長春鏈家”目前已經處於經營異常狀態。
貝殼遍訪全國數十城 今年制止山寨門店近百家
“長春鏈家”案不是孤例。貝殼合作的新經紀品牌德佑,在全國範圍內也有類似的山寨門店。
這些山寨門店主要集中在三線以下城市和縣城,真“鏈家”和“德佑”還沒開店的地方。如果任由假店橫行,不僅會侵害到品牌的權益和形象,更會嚴重傷害不明就裏的普通老百姓的利益。
因為門頭、LOGO乃至方方面面相似度高,有的山寨門店連政府執法部門也分不清真假。貝殼法務曾接到過來自某地執法機關的協助調查函,稱有人投訴,要求説明該地區一家名為“貝殼找房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與貝殼找房之間的關係。貝殼公司作出説明:其與這家公司無任何關聯,從未以任何形式許可或授權使用“貝殼”名稱或商標。
近年來,貝殼法務一直在為“打假”常年四處奔波。僅2021年,貝殼法務部就遍訪全國30多個省市自治區,發現各類山寨門店線索超過百家。
貝殼法務閻先生告訴記者,他平均每月出差兩三次每年要乘飛機跑20來個城市,一年下來行程超過3萬公里。
為了瞭解到一手情況,拿到充分的證據,讓山寨門店在法庭上無可辯駁,貝殼法務對全國範圍內的每家山寨門店都做了實際走訪。
而這也意味着人身風險。在一次調查中,貝殼法務被門店負責人懷疑身份,關上門就開始質問,幾經周旋才得以離開。在開庭現場,該門店負責人作為代理人蔘加庭審,一看那位貝殼法務人員也在法庭裏,就開始叫罵,放話説“你走不了了”,最後在法官和法警的干預下才脱身離開。
“很辛苦,也知道實地走訪有風險,但一想到很多老百姓受騙上當會問‘為什麼他們的門臉和北京天津這些地方的鏈家都一樣’,我就覺得我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法務閻先生説,他每次出差實地走訪,都會提前看好撤退路線。
實地走訪,只是打假的一個環節。集團層面,貝殼形成常態機制,建立了山寨門店信息反饋平台,全國各地200多個貝殼城市均可通過該平台向集團反饋山寨門店信息。在打假具體工作上,貝殼法務部已經從實踐中總結出從信息收集、實地走訪、調查取證、制定維權策略到訴訟的一套周密有效的打法,並取得優異戰果。
2021年以來,貝殼法務部通過山寨門店治理項目,完成超過60家侵權企業名稱註銷或變更,已制止線下仿冒門店近百家。
2021年8月20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寧國市德祐房產經紀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德佑地產”作為門頭,使用“德祐”作為企業字號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構成對德佑(天津)房地產經紀服務有限公司的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判令其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
2021年8月30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針對德佑公司起訴天津德佑物業顧問有限公司擅自使用“德佑”作為門頭,使用“德佑”作為企業字號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一案出具調解書,被告企業同意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
鏈家公司起訴宿遷市我愛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鏈家勝訴後,案件今年已經執行和解,對方作出賠償。
知識產權專家:貝殼打假,是其他企業很好的維權樣本
採訪過程中記者瞭解到,不少老百姓在上述“鏈家”“德祐”山寨門店遭受坑騙,打電話向貝殼的客服訴苦。有個曾經在“長春鏈家”做過房產交易的男士曾向貝殼客服投訴,當初中介承諾房子是2005年以後建的,但最後自己才知道房子是1999年建設的,被中介欺騙了。
當客服告訴他,鏈家在長春還沒有門店時,這位男士直接來了一句“那為什麼門臉和北京天津這些地方的都一樣?我在鏈家買房,圖的就是你們的售後!”
就此,記者採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管育鷹。管育鷹表示,這種侵權屬於商標、商號的侵權,屬於知識產權侵權的一種。涉案的侵權行為,一方面損害商標所有人的利益,是不正當競爭行為,另一方面造成了消費者的混淆誤認,且山寨門店往往伴隨着一些不規範行為,給消費者的利益帶來損害。
管育鷹還表示,知名企業一定要注重品牌管理,經營和維護好自己的品牌。貝殼發起的維權,説明它注重品牌管理,貝殼的維權給其他類似被侵權企業提供了很好的參考樣本,一方面引領了行業合法依規經營,另一方面也有利於消費者享受到更好的服務,保障消費者交易安全。對於其他被侵權企業來説,一旦自身類似權益受到損害,也應該以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為武器立刻主張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