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兩項標準
記者從廣東省司法廳獲悉,12月10日,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第三次聯席會議以視頻會議的形式召開,會議審議通過《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專業操守最佳準則》,兩項標準的制定將對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專業化發展起到重要作用。會議還對制定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爭議調解規則、建立粵港澳三地仲裁員推薦名冊、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和開展粵港澳大灣區三地法律人員法律培訓課程等議題進行深入研究討論,並就聯席會議的未來重點工作交換意見。

與會三方一致認為,要凝聚共識,加強協調聯絡,繼續發揮粵港澳三地法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形成粵港澳法律服務工作的強大合力,共同抓住“雙區”建設和橫琴、前海兩個合作區建設重大歷史機遇,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和粵港澳三地法律服務開放政策的落地落實,不斷深化三地法律服務的“軟聯通”,促進粵港澳法律服務融合發展,以“小切口”實現大變化,不斷開創粵港澳法律服務行業攜手合作、互利共贏的新局面,助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
本次聯席會議由廣東省司法廳主辦。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陳旭東,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出席會議並交流意見。廣東省司法廳副廳長梁震主持會議,副廳長林楚明出席會議。廣東省司法廳相關業務部門,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等有關同志參加視頻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