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滿洲里公佈密接人員及次密接人員解除隔離條件
總枱記者今天(12月13日)從內蒙古滿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十七場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總體部署,滿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對隔離期滿的隔離人員已經做出了相應部署,並嚴密制定了《滿洲里市、扎賚諾爾區隔離人員解除隔離工作實施方案》,依照方案規定,明確了密接人員及次密接人員解除隔離條件。
一、密接人員解除隔離條件
1.嚴格按要求開展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從入住隔離點當天開始計算),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無異常;
2.隔離期間每天開展核酸檢測,其中第14天採用“雙採雙檢”,即同時採集2份鼻咽拭子標本,分別使用兩種核酸檢測試劑檢測,2次檢測原則上由不同檢測機構開展,結果均為陰性;
3.隔離點工作人員14天內健康監測無異常、核酸檢測無異常,環境核酸檢測無異常。
二、次密接人員解除隔離條件
1.嚴格按要求開展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無異常;
2.對應密切接觸者連續7天保證至少3次檢測結果均為陰性,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無異常;
3.次密接人員在隔離期間每天開展核酸檢測,第7天採用“雙採雙檢”,結果均為陰性;
4.隔離點工作人員7天內健康監測無異常、核酸檢測無異常,環境核酸檢測無異常。
按照以上規定,隔離人員達到規定隔離時限後,由隔離點提供擬解除集中隔離人員名單,集中隔離人員每日健康監測表、核酸檢測情況表,隔離點管理人員每日健康監測情況表、核酸檢測情況表,隔離點每日消殺情況表、環境消殺表,經隔離點點長、駐派醫務人員簽字後,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出申請,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會同市級專家組共同研判風險,確定解除隔離時間。
按照國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第八版)的規定,解除集中隔離的人員,在接下來居家隔離的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居家醫學觀察者最好單獨居住;如果條件不允許,選擇一套房屋裏通風較好的房間作為隔離室,保持相對獨立。在相對獨立的隔離室放置桌凳,作為非接觸式傳遞物品的交接處。房間不應使用空調,尤其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間共通的中央空調,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量使用單獨衞生間,避免與其他家庭成員共用衞生間,房間內應當配備體温計、紙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劑等個人防護用品和消毒產品及帶蓋的垃圾桶。
2.應在社區醫務人員指導下進行居家醫學觀察。居家醫學觀察期間,其日常生活、用餐儘量限制在隔離房間內,拒絕一切探訪,其他人員儘量不進入隔離房間。隔離房間內活動可不戴口罩,離開隔離房間時要戴口罩。儘量減少與其他家庭成員接觸,必須接觸時保持1米以上距離,戴好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居家醫學觀察期間不得外出,如果必須外出,經所在社區醫學觀察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並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羣密集場所。如居家醫學觀察者為哺乳期母親,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可繼續母乳餵養嬰兒。孕產婦可進行正常產檢,應當提前預約,避免集中候診,做好防護,儘量縮短就醫時間,回家後及時洗手。患有基礎疾病的居家醫學觀察者應當按時服藥,不可擅自停藥,藥物儲備不足時,可在就近的社區衞生服務機構開藥,也可由家屬代取藥物,就醫時做好自身防護。
3.居家醫學觀察者應當每天早、晚各進行一次體温測量和自我健康監測,並將監測結果主動報告至社區醫學觀察管理人員。醫學觀察期間,如居家醫學觀察者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時,社區管理人員應當及時向衞生健康行政部門和轄區疾控機構報告,按規定將其轉至定點醫療機構排查診治,實行閉環管理。
4.要保持家居通風,每天儘量開門窗通風,不能自然通風的用排氣扇等機械通風。做好衞生間、浴室等共享區域的通風和消毒。(總枱記者 金建軍 修治國 楊順順 包武林 陳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