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丹發律師聲明闢謠“成老賴”
澎湃新聞記者 嶽懷讓
北京青年報
@林丹 個人微博12月14日下午發佈律師聲明,稱“林丹成老賴,與謝杏芳拖欠54萬機票錢”為不實信息。


事件回顧
近日,據天眼查App顯示,前羽毛球運動員林丹新增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541661元, 執行法院為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

據中國判決文書網顯示,2018年7月,萬國城(廣州)國際商貿有限公司與廣州西敏旅運票務有限公司約定:西敏公司向萬國城公司股東林丹、其配偶謝杏芳及其他第三人提供機票,萬國城公司收到賬單後按月在信用期限內支付機票款。但萬國城公司經催款後仍不支付2018年9月至12月機票款, 西敏公司起訴至法院。
最終,法院判決萬國城公司償付西敏公司機票款40萬餘元及相應利息以及律師費。

法院判決,2018年7月28日,西敏公司與萬國城公司簽訂《協議書》,為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屬有效合同,雙方均應依約履行。西敏公司依約為萬國城公司提供機票、車票訂購及酒店預訂等服務,並出具賬單,萬國城公司均予以簽收確認。萬國城公司未依約支付賬單所欠款項,構成違約,依法應當清付所欠款項並支付相應利息。

據天眼查案件流程顯示,2020年,萬國城公司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法院在執行異議公告中,追加林丹等為被執行人。不久,該案成為終本案件。今年12 月,該案恢復執行。

另據萬國城公司變更記錄顯示,今年3月,林丹退出該公司股東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