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我國調整部分商品進出口關税
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支持構建新發展格局,繼續推動高質量發展,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印發通知,2022年將調整部分商品的進出口關税。
立足國內發展需要,統籌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進一步發揮關税宏觀調控作用,2022年1月1日起,我國將對954項商品實施低於最惠國税率的進口暫定税率。一是為減輕患者經濟負擔,不斷提升人民健康福祉,對新型抗癌藥氯化鐳注射液實施零關税,降低顱內取栓支架、人造關節等部分醫療產品的進口關税。二是為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順應消費升級趨勢,營造濃厚北京冬奧會氛圍,降低部分消費品的進口關税,包括鮭魚、鱈魚等優質水產品,嬰兒服裝,洗碗機,滑雪用具等。三是適應文化消費需求,對超過100年的油畫等藝術品實施零關税。四是為改善環境質量,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對可提高車輛燃油效率、減少尾氣排放的汽油機顆粒捕集器、汽車用電子節氣門,以及可用於土壤修復的泥煤,降低進口關税。五是助力製造業優化升級,降低高純石墨配件、高速動車使用的高壓電纜、燃料電池用膜電極組件和雙極板等關鍵零部件的進口關税,降低可可豆、植物精油、動物毛皮等食品加工、日化、皮革製造行業所需原材料的進口關税。六是降低國內短缺的黃鐵礦、純氯化鉀等資源產品的進口關税。
2022年1月1日起,根據國內產業發展和供需情況變化,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範圍內,提高部分商品進出口關税。其中,對部分氨基酸、鉛酸蓄電池零件、明膠、豬肉、間甲酚等取消進口暫定税率,恢復執行最惠國税率;為促進相關行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提高磷、粗銅的出口關税。
2022年7月1日起,我國還將對62項信息技術產品的最惠國税率實施第七步降税。調整後我國關税總水平繼續維持7.4%。
為持續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自貿協定和優惠貿易安排,2022年將對原產於29個國家或地區的部分商品實施協定税率。其中,中國與新西蘭、秘魯、哥斯達黎加、瑞士、冰島、韓國、澳大利亞、巴基斯坦、格魯吉亞、毛里求斯等雙邊自貿協定以及亞太貿易協定將進一步降税;《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中國—柬埔寨自貿協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並實施降税。
2022年繼續對與我建交併完成換文手續的最不發達國家實施特惠税率。
根據世界海關組織修訂的《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內容及世界貿易組織有關規則,2022年將對税則税目税率進行技術性轉換。同時,為適應產業發展及便利貿易監管需要,還將調整部分税則税目。調整後,税則税目總數為8930個。
上述調整措施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與安全,立足國內發展需要,有利於維護國內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支持經濟跨週期平穩運行並長期向好;有利於引導資源配置,支持科技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綠色低碳發展;有利於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主動參與全球產業鏈重塑,構建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持續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總枱央視記者 王楠 王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