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賣9256部淫穢視頻賺120元改判2年2個月,此前獲刑10年
15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審判監督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涉及販賣淫穢物品牟利。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間,嚴某某從他人處取得含淫穢視頻的網絡雲盤出售代理權,通過微信朋友圈、陌陌聊天系統向他人發送含淫穢視頻的網絡雲盤廣告信息,後向朱某某出售網絡雲盤賬號和密碼,並從中牟利120元。經鑑定,涉案網絡雲盤內含有淫穢視頻9256部。嚴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嚴某某以牟利為目的,販賣淫穢物品,構成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根據2004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台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其行為屬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嚴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最終以被告人嚴某某犯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嚴某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嚴某某仍不服,以原判決對其量刑過重為由提出申訴。
法院再審認為,嚴某某以牟利為目的販賣淫穢物品,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但原判決未綜合考慮嚴某某犯罪行為的獲利數額、危害後果及主觀惡性等因素,僅以公安機關下載並鑑定為淫穢物品的9256部視頻文件作為販賣數量,並單純以視頻數量作為認定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據,屬適用法律錯誤,導致量刑過重。綜上,再審改判嚴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
江蘇高院認為,本案是在刑事審判中嚴格貫徹罪責刑相一致原則、有效防止罪刑失衡的典型案例。利用網絡雲盤販賣淫穢視頻,在存儲數量、販賣及傳播方式等方面和傳統光盤刻錄、拷貝均有較大差異。因此,簡單以販賣淫穢物品的數量作為犯罪情節主要認定因素,並據此定罪量刑,可能會導致罪責刑失衡。本案再審改判,明確提出對此類犯罪行為不僅要考慮販賣淫穢物品的數量,還要充分考慮淫穢物品的傳播範圍、行為人一貫表現及違法所得等情節,綜合評估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最終將被告人的刑罰由原來的十年改為二年二個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據悉,本案再審改判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利用網絡雲盤製作、複製、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牟利行為定罪量刑問題”專門聯合下發批覆,真正以個案的再審改判,助推形成新的裁判規則。(冼小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