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擬從“三有”名錄中除名後會影響其生存?專家:不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有關規定,經組織科學評估,國家林草局日前擬定了《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簡稱“三有”名錄),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相比2000版“三有”名錄,徵求意見稿偶蹄目中已將野豬刪除,高原鼢鼠、旱獺等野生動物也不在名錄之列。野豬如果從“三有”名錄中刪除,對野豬的生存是否有影響?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12月14日,《黑龍江日報》刊文援引東北林業大學動保學院專家姜廣順教授的説法:無論野豬是否“三有”動物,都不能被隨意捕獵或食用。多年來,黑龍江省居民在保護野生動物方面已經形成習慣,不隨意捕殺野生動物,即使野豬從“三有”名錄中刪除,野豬的生存情況不會受到影響。
姜廣順教授給出了三方面理由:“一方面是我國規定公民不得非法持有槍支彈藥,依法收繳了社會上的獵槍,因此非法獵殺野豬的情況極少發生。二是我省居民如果獵殺野豬也缺少工具,只能採取原始的套殺,但野豬攻擊性強,所以套殺很難成功。同時,我省存在東北虎,是野豬的天敵,也可以靠自然平衡來控制野豬的種羣數量。”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在我國農村地區,野豬已成為致害範圍最廣、造成損失最嚴重的野生動物,同時,在南京、深圳、武漢、杭州等城市裏也頻現野豬上街,對市民人身安全造成威脅。
面對數量激增的野豬,國家林草局已會同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和國務院相關部委對全國野豬等野生動物致害問題開展了專題調研,並在江西等14省(區)開展了防控野豬危害綜合試點工作。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副會長兼種羣調控委員會主任王洪傑此前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隨着國家加強了野生動物的保護力度和人民羣眾保護意識的增強,特別是1996年我國《槍支管理法》實施以後,規定公民不得非法持有槍支彈藥,依法收繳了社會上的獵槍,非法獵殺野豬的情況極少發生。加上野豬繁殖速度較快,一年一般產兩窩,一窩5只到10只仔,再加上大型肉食動物數量不多,野豬的天敵少,野豬的種羣數量比其他野生動物恢復得快。目前,靠自然平衡來控制野豬的種羣數量已做不到,所以野豬在局部地區就氾濫成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