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依法查處兩起涉疫網絡謠言違法案件
案件一 :12月14日,我局接到羣眾報警稱,有人在微信羣杜撰發佈了“杭州第19例新冠確診病例到某某店吃了燒烤”的虛假信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查明,孔某(男,50歲)為尋求刺激,在微信羣內發佈虛假涉疫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區分局依法對孔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案件二 :12日14日,我局接到羣眾報警稱,有人在微信羣杜撰發佈了“大家注意了,星橋街道某小區兩人確認陽性,大家不要去那邊了”的虛假信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查明,賴某(男,40歲)未經核實,在微信羣內發佈虛假涉疫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杭州市公安局臨平區分局依法對賴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請廣大市民通過官方途徑瞭解疫情信息,切勿相信、轉發互聯網自媒體平台上出現的與疫情相關的不實信息,更不要編造、發佈不實信息。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佈信息、言論應遵守法律法規,對於編造、傳播、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警方將依法查處,絕不姑息。希望廣大網民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建和諧清朗的網絡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