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交通肇事致妻子死亡後病故,兩個未成年女兒怎麼辦?
退役傷殘軍人鄒某良駕車時突發身體不適,導致同乘的妻子身亡,取保候審期間鄒某良也因病死亡。夫妻二人去世後,兩個未成年女兒怎麼辦?12月17日,最高檢發佈“檢察機關對農村地區生活困難當事人等重點救助對象開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鄒某、鄒某涵國家司法救助案。
2020年3月10日,鄒某良駕駛三輪摩托車搭載妻子朱某華,途中鄒某良因身體不適導致操作失誤,摩托車撞到樹木,造成朱某華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鄒某良負事故全部責任。
2020年3月12日,鄒某良出院後到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投案自首。2020年3月16日,豐城市公安局對鄒某良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偵查,2020年10月16日移送豐城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豐城市檢察院受案後,決定對鄒某良取保候審。期間,朱某華的親屬對鄒某良表示諒解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0年12月20日,鄒某良因病救治無效死亡。2021年2月5日,豐城市檢察院對鄒某良作出不起訴決定。

江西省豐城市檢察院辦案幹警到救助人家中實地走訪。

江西省豐城市檢察院辦案幹警與救助申請居住地村幹部座談了解被救助申請人的家庭情況。
豐城市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門在辦理鄒某良交通肇事案時,發現被害人朱某華遺有兩個未成年女兒等情況,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條件,遂將本案司法救助線索移送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辦理。控告申訴檢察部門經調查發現,鄒某良為退役傷殘軍人,生前患有糖尿病、慢性腎病、極高危高血壓病、高鉀血癥等多種疾病,產生鉅額治療費用,家庭生活困難,原系建檔立卡貧困户;鄒某良、朱某華去世後,其女兒鄒某(女,2006年3月出生)、鄒某涵(女,2015年2月出生)成為孤兒,祖母早亡,依靠年逾70歲的祖父照顧,政府低保收入成為生活主要來源,生活極度困難。
豐城市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救助申請人系農村地區孤兒、退役軍人子女,可能因案返貧,屬於檢察機關司法救助的重點對象,決定實行優先救助,發放救助金10萬元。同時積極對鄒某、鄒某涵進行心理疏導,修復二人因失去雙親造成的心靈創傷;協調當地民政等部門落實被救助人孤兒生活補助,由其親屬對被救助人進行監護撫養,為二人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豐城市檢察院還積極開展回訪,跟蹤瞭解被救助人鄒某、鄒某涵學習生活狀況。
來源: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