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鄞州區司法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徐光耀被起訴
近日,寧波市鄞州區司法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處長級)徐光耀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光耀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8年下半年至2018年7月,被告人徐光耀利用擔任寧波市原鄞州區高橋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鄞州區大嵩新區(鄞州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大嵩開發建設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寧波市鄞州區大嵩灘塗圍塘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幹部任用、高壓線原線路改道、採礦權掛牌出讓、工程分包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徐光耀簡歷:
徐光耀,男,漢族,1970年1月出生,浙江寧波人,1987年2月參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
1987年2月至2021年8月 鄞縣大公中學教師;鄞縣東錢湖鎮中心中學教師;鄞縣東錢湖鎮政府工作人員,辦公室副主任;鄞縣橫溪鎮黨委委員,黨委委員、紀委副書記;寧波市鄞州區橫溪鎮黨委委員、紀委副書記;寧波市鄞州區東吳鎮黨委副書記;寧波市鄞州區高橋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黨委副書記、鎮長;寧波市鄞州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處長級);寧波市客運中心站區域綜合管理辦公室主任兼鄞州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正處長級);寧波市鄞州區大嵩新區(鄞州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大嵩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正處長級);寧波市鄞州區司法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處長級)。
來源:鄞州區檢察院
簡歷來源:清廉寧波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