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友好合作關係煥發強大生機與活力

12月15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同俄羅斯總統普京視頻會晤時指出,當前,世界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交織影響,世界進入動盪變革期。中俄關系經受住各種風浪考驗,展示出新的生機活力。在此次視頻會晤中,雙方有針對性地就許多重大議題提出了具有建設性的觀點,均認為中俄關系是“21世紀國家間協作的典範”。習近平主席指出,中俄全方位務實合作展現出巨大政治優勢和機遇優勢。雙邊貿易額在今年前三個季度首次突破千億美元大關,全年有望再創新高。普京總統明確表示,他期待很快訪華並出席北京冬奧會開幕式,反對將體育政治化的圖謀。
由此可見,中俄兩國自建立戰略協作夥伴關係以來不僅真正做到了相向而行,今天所取得的成績更為雙方未來展開更深層次的戰略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機,兩國成功的戰略合作在很大程度上承擔起維護全球戰略穩定基石的使命,同時也為世界各國展開友好合作提供了有益借鑑。
友好互助是兩國關係發展的主旋律
今年是中俄戰略協作夥伴關係正式確立20週年,20年來兩國在很多具有戰略意義的問題上達成高度一致,雙邊關係處於歷史最好時期,並不斷取得新的成績。而正是由於擁有相互瞭解和信任的堅實基礎,雙方得以進一步在互諒互讓的前提下,展開更為深入的互助互惠合作。
以今年6月中俄兩國聯合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簽署20週年的聯合聲明》(以下簡稱《聲明》)為例,《聲明》不僅觀點鮮明、內容豐富,且語言表達十分精準。例如,《聲明》明確提出“俄羅斯需要繁榮穩定的中國,中國需要強大成功的俄羅斯”的重要觀點,非常恰當和準確地表達了兩國的基本現狀與長遠追求。在事關中俄兩國關係長遠發展的問題上,《聲明》明確提出諸如“中俄視彼此為優先合作伙伴”“兩國以守望相助、深度融通、開拓創新、普惠共贏為方式,繼續發展新時代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等重要觀點。
這充分説明,中俄兩國均已清晰地認識到同對方保持密切合作關係的關鍵性意義,完全肯定20年前所作出的戰略抉擇,更表明雙方繼續推動友好合作關係不動搖的決心。鑑於中俄兩國之間已經形成的高度戰略互信,任何外部力量都難以輕易分化這一對戰略伙伴關係。在可預見的未來,雙方必將繼續秉承精誠合作的態度,友好互助將會成為兩國關係長期的主旋律。
推動構建新型國際關係的重要力量
當前,面對國際社會面臨的一系列危機和挑戰,現行全球治理體系明顯缺乏足夠的應對能力。大國間關係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直接干擾各方開展有效合作的意願,導致國際安全格局出現同和平與發展時代主題相悖的局面。霸權主義、單邊主義、保護主義等錯誤行徑對國家間關係的正常發展造成嚴重干擾。因此,對當今世界作出適度與合理的匡正是必要且正當的。
構建新型國際關係已經成為世界多數國家的共識,勢在必行。中俄兩國良好的戰略合作關係,可以從“示範”和“基石”兩個角度為推動實現上述目標提供機遇。一方面,中俄戰略合作的模式為當代大國關係的發展範式提供了借鑑。中俄關系不是類似冷戰時期的軍事同盟,而是超越這種國家關係模式,不謀求權宜之計,不帶意識形態色彩,雙方全面考慮彼此利益,互不干涉內政,雙方關係是具有獨立價值、不針對第三國的新型國際關係。所以,中俄兩國“結伴不結盟”的合作關係,可以為世界上更多國家間交往提供有益借鑑;對仍懷抱冷戰思維不放的國家而言,也是極佳的“參照”範式。另一方面,中俄主張建立以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推行多邊主義外交,這獲得國際社會的高度認可。國際社會要繼續推進實現真正的多邊主義,需要有更多助力,尤其是要得到來自中俄這類大國的有力支持。
以務實合作推動全球治理的完善
破解當前全球治理赤字的難題,有效推動全球治理改善,是國際社會真正走向有序化的關鍵問題之一,也是切實提高各國和地區人民福祉的必要途徑。但是,近年來,由於部分國家特別是個別大國秉持消極態度,採取不合作政策,解決諸多事關全人類共同利益的全球性問題頻頻受阻。大國一致是有效推進全球治理各項事業不斷前進的政治前提,多邊主義是確保各項舉措順利落實的制度保障。各國特別是大國只有求同存異,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才能真正推動全球治理不斷改善,符合人類的總體利益和時代需要。
中俄雙方都高度關注全球治理問題,並願意為其貢獻自己的力量。今年3月,中俄兩國外長共同簽署了《關於當前全球治理若干問題的聯合聲明》,就人權的概念、民主的定義、國際法的地位以及多邊主義外交的意義等許多問題,提出了正確、重要的主張,受到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全球治理是涉及世界各國家和地區的重大事務,既需要國際社會各成員的普遍參與,也需要負責任大國予以有力推動。中俄同為國際舞台上舉足輕重的大國,雙方的密切合作將成為一股強大的力量,推動全球治理不斷前行。這不僅將充實中俄務實合作的內涵,也將有力促進雙方合作的制度化和更加高效。
(作者:李冠羣,系江蘇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南京師範大學基地特約研究員,南京師範大學東亞國際問題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