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發佈通告:敦促恩施籍非法滯留緬北人員回國投案
關於敦促恩施籍非法滯留緬北人員**回國投案的通告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整治中緬邊境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安定,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現就敦促恩施籍非法滯留緬北人員(以下簡稱滯留緬北人員)回國投案事項通告如下:
一、非法滯留緬北人員家屬自該通告發布之日起,應主動配合公安機關及時聯繫勸促非法滯留緬北人員儘快回國投案自首。
二、非法滯留緬北人員要認清形勢,珍惜機會,主動或通過家屬及時向户籍地派出所如實申報,務必於2022年1月31日前回國投案自首,並在入境隔離前一週向户籍地派出所報備。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違法犯罪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提供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其他在逃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免除處罰。
三、對2022年1月31日**後,仍一意孤行,滯留緬北拒不回國的恩施籍人員,恩施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依法對其採取“六個一律”懲戒措施:
1.*一律凍結其户口,停辦所有户政和出入境業務。*對長期失聯或在規定時間內拒不回國的,依法申報註銷户口。
2.*一律從嚴政審。*滯留緬北人員及直系三代親屬在入團、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考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就業等函詢調查時,政治審查嚴格把握,原則上視為不合格。
3.*一律關停手機通訊業務。*對拒不回國的滯留緬北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關停其使用的手機通訊業務。
4.*一律列入失信人員名單。*暫停其名下所有手機卡、銀行卡等業務,五年內不得開辦新卡;對第三方支付如微信、支付寶發函商請相關部門封號。
5.*一律嚴格依法從重打擊。*對滯留緬北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所有違法犯罪行為,一律深挖徹查,依法從重從嚴處罰;對按時回國的,視情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罰。
6.*一律停發政策性補貼補助。*對滯留緬北人員及其涉嫌違法犯罪的直系親屬一律取消林業、農業等政策性優惠補貼補助,暫停一切政策性補助的審核。
四、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不得為滯留緬北等境外人員提供隱藏處所、財物、交通工具,不得為其通風報信或作假證明包庇,不得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匿。經查證屬實,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恩施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
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1:57名恩施籍滯留緬北人員信息

附件2:11名疑似滯留緬北失聯人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