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農業農村局原副局長郎西桂濫用職權、受賄一案宣判
信息日報江西政讀 獲悉,近日,進賢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南昌市農業農村局原副局長郎西桂濫用職權、受賄一案,經進賢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對郎西桂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4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4萬元。
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郎西桂簡歷
郎西桂,男,漢族,1964年7月出生,安徽和縣人,碩士研究生學歷,1983年9月參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3年9月至2011年3月,部隊服役;
2011年3月至2011年12月,待安置;
2011年12月至2019年1月,南昌市糧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南昌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南昌市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
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南昌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