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男網友買高價零食後再拉黑,杭州一“零食託”團伙被宣判
小夥小陳(化名)首次約會女網友小美,就給對方買了千元零食,不料分開後遭拉黑,小夥隨即報警。近日,杭州臨平區法院對該“零食託”團伙進行了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馮某、周某、白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至十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小陳在社交軟件上結識小美,不久小美主動約小陳線下見面。小美將見面地點約在了馮某開的零食店附近。兩人很“自然”地路過,小美隨即提出想買點零食吃。小陳讓小美自己挑選,巧克力、牛肉乾、堅果等高價零食裝了滿滿一籃,結賬時小陳驚訝地發現花費近一千元,礙於面子他咬牙付了錢。出店後小美就稱有事要走,小陳説拿一些零食給朋友吃,遭小美拒絕,後將他拉黑,小陳意識被騙,遂報警。
後來警方調查中發現,和小陳分開後,小美帶着零食回出租房,將零食與其他見面網友買的零食放在一起。等攢到一定數量,有人會統一將這些零食運回原來那家零食店,重新上架售賣。

案件證物
經查,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零食店老闆馮某,糾集店長周某、白某,以及數名男性“鍵盤手”和女性“零食託”實施詐騙,先由“鍵盤手”在社交軟件上冒用美女頭像註冊賬號,尋找附近男子聊天,雙方約定至指定地點見面後,由小美這樣的“零食託”出面,故意引導被害人到馮某開設的零食店內消費,之後藉故帶着零食離開,並不再與見面的網友聯繫。最後這些零食由馮某等人統一安排回收,並拿回店內重新上架銷售。該團伙作案時,還會“看人下菜”,根據男方的穿着、談吐等判斷其消費能力,每筆詐騙幾百元至上千元不等。成功行騙後,老闆、店長、鍵盤手、零食託會按比例進行分賬,整個詐騙團伙採取上述方式作案上百次,共計騙取6萬餘元。
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葛熔金 通訊員 臨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