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司機權益保障有新規
作者:龚文静
訂單完成之後,司機輕點屏幕即可即時獲取網約車平台抽成信息;工作遇到問題,由各級工會“搭橋”,司機與平台能展開一場有效的平等協商對話……這些設想,在不遠的未來將成為現實。
為推動交通運輸新業態規範健康持續高質量發展,着力解決交通運輸新業態從業人員最為關心的權益保障問題,日前,交通運輸部聯合中宣部等八個部門出台《關於加強交通運輸新業態從業人員權益保障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力求解決網約車行業面臨的哪些痛點問題?未來又該如何進一步提升網約車從業人員的職業幸福感?
抽成比例全透明 規則制定多協商
“平台具體抽成多少,咱也看不到。反正每天就這麼十來個小時在路上‘跑’。”今年是劉師傅來北京做網約車司機的第4個年頭。
傍晚時分,劉師傅像往常一樣在司機端接受網約車平台的派單。一直以來,他只能看到自己的收益,至於乘客支付了多少、每一單平台具體抽成多少,劉師傅並不知情。
在抽成比例的設定上,網約車平台相較於網約車司機而言往往具有更大的話語權。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黃豔律師稱:“實踐中已經存在這樣的維權案例,某些不規範的網約車平台隨意調價、提高抽成比例,這種話語權的嚴重不對等容易引起司機申訴。”
交通運輸部的數據顯示,網約車覆蓋全國300多個城市,日均完成訂單量約2000萬。截至2021年11月30日,各地共發放網約車駕駛員證386萬本。然而,網約車司機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並沒有隨着行業規模的擴大而得到更好的保障。
針對上述情況,《意見》指出,各地相關部門要督促網約車平台企業向駕駛員和乘客等相關方公告計價規則、收入分配規則,每次訂單完成後,在駕駛員端應同時列明訂單的乘客支付總金額、駕駛員勞動報酬,並顯示乘客應支付總金額減去駕駛員勞動報酬後與乘客應支付總金額的比例(俗稱“抽成”)。這一規定旨在完善平台和從業人員之間的利益分配機制,讓千千萬萬個“劉師傅”對自己掙了多少錢做到心中更有數。
有關抽成比例和計費規則的知情權保護只是從業人員權益保障的開端。從網約車行業健康發展的角度來看,唯有讓司機們真正平等地參與到規則的制定中,才能充分發揮他們的自主能動性,進而實現該行業的規則優化。
“《意見》的一大亮點在於強調網約車平台的經營策略由原來的平台單方制定改為協商制定。”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首都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吳清軍表示,《意見》在涉及平台利益分配及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報酬、勞動強度等事項時,強調工會組織、行業協會應與平台企業協商,探索建立一套勞動者與平台企業間的平等協商機制。
平等協商需要暢通對話渠道。在黃豔看來,各級工會組織應該發揮橋樑紐帶的關鍵作用:“首先,工會在源頭上代表駕駛員與網約車平台協商,參與到相關的權益制度設計中;其次在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害時,還能起到權益維護和困難幫扶的作用。”
自今年7月以來,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密集出台了關於維護快遞員、外賣送餐員、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政府在延續以往對新業態採取包容審慎態度的基礎上,正加大力度補齊勞動者權益保護的各項制度短板。
“這充分表明我國政府在積極推動新業態健康、高質量發展的同時,對新業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護的決心和態度。”吳清軍説。
完善社保體系 保障勞動安全
在神州專車、陽光出行等網約車平台上,司機與平台的用工關係分為兩種:一種是與平台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按時繳納社保的專職司機;另一種是與平台只是簽訂協議賺取收入的靈活就業人員。
這部分協議形式用工的網約車司機羣體,對上線期間的勞動保障問題並不清晰。“我平時基本全天在線,但是沒有和平台見過面,更談不上繳納社保,開車主要靠自己多注意。”長時間保持同一個姿勢工作,劉師傅的腰椎病越發嚴重。
沒有社保的司機不在少數,未來如何有針對性地支持不同勞動情形的從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為駕駛員做好“兜底”工作是一個需要抓緊解決的問題。
《意見》指明,應督促網約車平台企業依法為符合勞動關係情形的網約車駕駛員參加社會保險,引導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網約車駕駛員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
神州專車總經理曾慶祝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一直鼓勵非勞動關係的駕駛員參保,未來也會根據各個地方的政策,引導靈活就業的網約車司機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
“對這部分數量龐大且不符合勞動關係羣體的關注、權益的保障恰恰是《意見》出台的目的所在。”黃豔認為,這一政策有助於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除了繳納社保,網約車司機的職業傷害風險也是不容忽視的問題。
針對這一問題,《意見》強調,應強化網約車駕駛員職業傷害保障,鼓勵網約車平台企業積極參加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為網約車駕駛員在線服務期間勞動安全提供保障。
現有的工傷保險、工傷理賠均建立在勞動關係的制度框架下,《意見》的出台有望為將來的制度創新提供方向。“未來有可能將這部分就業羣體的工傷保險理賠單獨列出,這意味着駕駛員和平台之間雖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可在政府建立的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渠道中獲得相應理賠。”黃豔説。
除了關注網約車司機的身體安全外,從細微處着手提升駕駛員的職業幸福感是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如交通運輸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開展“2021年最美出租汽車司機”推選宣傳活動,發現和推選身邊最美;神州專車團隊走上街頭為堅守一線的司機發放拜年紅包等。這些舉措能有效提升從業人員的職業榮譽感和行業歸屬感。
“對網約車平台來説,司機才是最大的財富。”曾慶祝説。
各方形成合力 助推健康發展
“在大城市很難找到停車的地方,開車接單後也不太能按時吃飯。”有駕駛員反映,網約車司機羣體普遍面臨“就餐難、停車難、如廁難”等問題。
如何讓《意見》的紅利快速觸達網約車司機羣體?還應從社會的“神經末梢”着手,解決駕駛員“急難愁盼”的關鍵問題。
可喜的是,這些現象正被越來越多的人關注,匯聚起涓涓“暖流”。如北京市朝陽區八里莊街道總工會此前就整合起轄區資源,打造新業態勞動者的臨時“落腳點”,在“服務一條街”的商户門口張貼“八里莊騎士愛心服務點”標識,為包括網約車司機、快遞員在內的新業態勞動者提供飲水、休息、緊急醫療等多項服務。此類舉措不失為有益嘗試。
要讓《意見》中的美好願景成為現實,還需壓實各方主體責任,形成合力以助推行業健康發展。
“在目前大部分網約車司機未與平台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要充分保障司機權益,應進一步加強各部門協同監管的力度。”吳清軍認為,應充分發揮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及時協調解決交通運輸新業態從業人員權益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
《意見》為這一機制的建立劃定了明確的時間線,提出應於2021年底前在省級和地市級層面建立或完善多部門協同監管聯席會議機制。此規定進一步強調政府監管在保障勞動者權益中應發揮的關鍵作用。
黃豔對此表示贊同。她表示,政府還應加強對平台的監管,加快網約車合規化進程,不要讓合法合規的司機反而“吃虧”,制約平台利用其優勢地位進行肆意調價的行為。
“他律”之外,仍需企業“自律”。作為用工主體,企業如何進一步保障勞動者的各項權益?曾慶祝表示,政策的出台對神州專車來説,正當其時,規範化的制度建設也能讓平台持續健康發展。“《意見》提到的某些要求比我們當前的執行標準更高,比如在司機端即時顯示抽成比例。針對此類問題我們將在學習政策的基礎上,提高相關事項辦理的優先級,加快產品研發進程。”
“保障從業人員的權益,正是踐行堅持人民至上理念的重要舉措,對於激發從業人員服務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提升行業服務質量,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高質量發展,均具有重要意義。”交通運輸部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