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通過對阿人道援助決議,中方表態
【環球時報記者 程是頡】聯合國安理會22日一致通過決議,向處於經濟崩潰邊緣的阿富汗提供為期1年的人道主義援助。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張軍表示,中方支持聯合國發揮更大協調作用,呼籲所有國際夥伴加大對阿援助力度,並解除對阿制裁。
聯合國新聞網站介紹稱,安理會2011年曾通過決議,對阿富汗塔利班部分人員實施制裁。目前,制裁名單上的部分人員在阿臨時政府擔任要職,而人道主義組織需要與他們負責的政府部門發生經濟往來。因此,在開展人道援助工作時,這些組織將面臨違反聯合國制裁決議的困境。
決議要求,人道主義組織在阿富汗的行動將取得豁免,不受此前制裁決議的限制,所有相關金融活動、提供物資或服務可以正常開展。在人道主義援助發放後的兩個月內,安理會將對援助的接收對象進行核查,阿方每6個月起草一份有關援助運作情況的報告,安理會將在決議生效一年後審查其運行情況。法新社稱,這一決議得到通過,是聯合國在阿富汗問題上邁出的第一步。但對於豁免制裁塔利班具體安排,部分國家持不同觀點,法國和印度常駐聯合國代表認為,該決議有效期應該定為6個月。
聯合國負責人道主義事務的副秘書長格里菲思表示,這是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決議,解決了國際人道援助機構繼續在阿富汗開展人道援助的困境。阿臨時政府發言人穆賈希德22日對安理會決議表示歡迎,他在接受卡塔爾半島電視台採訪時稱,期待該決議能幫助阿富汗改善經濟形勢。他還表示,希望國際社會盡快取消對阿塔個人和實體採取的經濟和金融制裁。
決議通過前一天,美國等國家曾起草另一份決議草案。據張軍介紹,該草案規定只有在一定期限內開展的人道援助才不違反安理會制裁,還為人道援助機構設置繁瑣的報告機制,並寫入可能制約同阿經濟合作及其他許多不相關的內容。相關決議草案已被中方否決。張軍表示,任何情況下人道援助都不應該附加任何條件,不應該被政治化。特別是草案規定只有在安理會確定的時限內,對阿人道援助才不違反安理會決議,這在法律上、政治上、邏輯上都是大有問題的。
另據《紐約時報》報道,美國財政部22日宣佈,允許部分美國政府官員和包括聯合國在內的國際機構與阿富汗塔利班等就為阿富汗提供援助開展接觸。報道稱,美財政部頒發了3份新的“許可證”,允許同塔利班和“哈卡尼網絡”辦理某些類型的金融業務。由於美國的制裁,塔利班和“哈卡尼網絡”基本上被排除在國際金融體系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