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單公佈!北京這27人被終生禁駕!
12月24日,北京公安交管部門公佈了27名終生禁駕人員名單 。其中:
發生交通事故逃逸構成犯罪的20人;
飲酒後或者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7人;
年齡最大的58歲,年齡最小的23歲。
01
2019年4月18日0時許,在朝陽區化工路,孟某偉駕駛小型普通客車由東向西左側超車過程中,與對向行駛的電動車發生事故,造成騎車人死亡。事故發生後,孟某偉指使他人頂替並在事故現場藏匿。經調查,孟某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且潛逃藏匿企圖逃避法律追究,後被警方查獲。
此案經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孟某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處孟某偉有期徒刑二年。
02
2019年12月31日6時許,在房山區長陽鎮小清河東堤六環橋南,步某旺駕駛小型越野客車由南向北行駛時,與行人發生事故,造成行人死亡。事故發生後,步某旺駕車逃逸,後被公安機關查獲。經調查,步某旺在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
此案經房山區人民法院審理,步某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且在事故發生後逃逸,其行為觸犯了刑律,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處步某旺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
03
2020年12月30日15時許,在昌平區滿白路,譚某歡駕駛輕型封閉貨車超速行駛,與韓某某駕駛的“別克”牌小型普通客車相撞,造成譚某歡車內1名乘車人死亡,兩車損壞。譚某歡血液中酒精值為263.8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此案經昌平區人民法院審理,譚某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觸犯了刑律,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處譚某歡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04
2021年1月29日0時11分,在平谷區京平高速聯絡線東店村北,張某酒後駕駛小型轎車由南向北行駛中發生單方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張某及車內1名乘車人受傷,該乘車人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張某血液中酒精值為105.9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此案經平谷區人民法院審理,張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處張某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年。
終生禁駕人員名單

交管部門提示
終生禁駕意味着“終生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能駕駛機動車 ”,請每一位交通參與者引以為戒,遵規守法、安全行車,文明參與交通,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有序、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