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沈丘四人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立案偵查
2021年12月22日,在陝西省西安市區經商的河南沈丘縣居民謝某歡、李某麗、王某軍、李某丹等四人返鄉後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經沈丘縣公安局初步查明:2021年12月18日21時許,謝某歡等四人在陝西省西安市已進行核酸採樣,結果待出的情況下,未執行西安市疫情防控措施,於當日22時許駕車離開西安,12月19日6時許回到沈丘。謝某歡等四人返鄉後又不落實市縣兩級人民政府關於外省返鄉人員確需返鄉,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屬行政村(社區)報備和居家隔離等疫情防控措施。且在流調人員調查時隱瞞相關情況,有引起新冠肺炎疫情傳播的嚴重危險。12月22日,沈丘縣公安局決定對謝某歡等四人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案件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注重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人文關懷相統一。為防止謝某歡等四人在轉院治療期間,受到電話或短信騷擾,公安機關及時為四人新辦手機卡。同時,針對網絡曝光及相關評論產生的心理壓力,公安機關及時為其聘請專業心理諮詢師進行心理干預、疏導。
在此,警方鄭重提示: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定,是阻斷新冠肺炎疫情傳播的重要舉措,也是廣大公民應盡的義務,因不按規定執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實報告個人行程,引起傳染病傳播或嚴重傳播風險,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總枱記者 田萌 王一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