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部分監獄違規違法辦理“減假暫”問題突出
27日,最高檢舉行“全面推進巡迴檢察工作 維護刑事執行公平公正”新聞發佈會,發佈《人民檢察院巡迴檢察工作規定》,介紹檢察機關開展巡迴檢察工作情況。
自2018年5月起,最高檢部署開展監獄巡迴檢察改革試點,10月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正式確立了巡迴檢察制度,2019年7月監獄巡迴檢察在全國全面推開,並持續發展完善。2020年11月和今年5月,最高檢分兩批直接組織對10所監獄開展跨省交叉巡迴檢察。今年12月,最高檢印發《人民檢察院巡迴檢察工作規定》,監獄、看守所巡迴檢察工作邁向規範化、高質量發展的軌道。
通過全國檢察機關對監獄巡迴檢察工作的積極探索和深入實踐,相關工作穩步推進,工作質效顯著提升。至2021年10月,全國檢察機關共開展監獄巡迴檢察3856次,通過常規、專門、機動和交叉巡迴檢察以及“回頭看”,共發現監獄問題30253個,提出書面檢察建議4159個,提出糾正違法3105個,已監督糾正26653個;發現職務犯罪案件線索682個,已立案查辦職務犯罪138人;發現派駐檢察存在的問題1062個。
為進一步加強對看守所刑事執行和監管活動的監督,在認真總結前期監獄巡迴檢察工作經驗基礎上,2021年4月至10月,最高檢在20個省(區、市)部署開展看守所巡迴檢察試點工作。通過看守所巡迴檢察試點,共發現看守所存在的問題4230個,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565份,檢察建議書335份;發現職務犯罪和違法違紀線索62件,已立案偵查4件6人,移送紀委監委線索25件;發現罪犯又犯罪線索2件;發現派駐檢察存在的問題763個。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楊春雷介紹,在對監獄和看守所開展巡迴檢察發現的問題中,相對集中和突出的有:執法理念落後,不能適應新時代監管執法要求;部分監獄違規違法辦理“減假暫”案件問題比較突出(編者注:“減假暫”是對監獄服刑犯人實行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統稱),影響刑罰變更執行公平公正;警戒具使用等日常監管執法不規範,影響執法司法公信力;個別監獄、看守所監舍存在違禁品、“牢頭獄霸”現象時有發生,影響監管秩序和安全穩定;警力及硬件設施配置不能滿足新時代監管執法需求,不少監獄和看守所處於超押狀態,有的看守所即時羈押量接近設計羈押量的兩倍;個別執法人員不依法履職盡責,嚴重侵害被監管人合法權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