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榆林發佈農村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嚴格管控村民聚集性活動
西部網榆林訊(記者 李明)12月26日下午,榆林市疫情防控辦發佈了農村疫情防控工作10條措施,要求嚴格管控村民聚集性活動,非必要不聚集,提倡“紅事緩辦、白事簡辦、宴會不辦”。
措施主要包括村民非必要不外出,確需外出的向所在村委會報備,報告出行路線和所接觸人員詳細信息,村委會安排專人做好記錄台賬。非本村人員來村要向所在村委會報告,並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由村委會工作人員負責對報告人員進行登記、掃碼、測温,落實最新疫情管控措施;如有發熱、乾咳、胸悶、乏力、呼吸困難等感染症狀的,第一時間向村委會報告,採取相應管控措施;來村人員不得隱瞞居住地、途經行程等重要信息,對未報告或隱瞞信息的,一經發現,將依法依規從嚴處理。鼓勵村民積極主動監督並舉報。
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必須落實隔離期限為14天的政策。隔離要嚴格按規定要求落實防疫管控措施,落實單人單間,發放告知書、張貼隔離告示、設置警戒標識,嚴禁隔離期間外出。隔離期滿後如無異常,經醫護人員確認後報請鄉鎮,取得《解除醫學觀察醫學書》後方可解除隔離。
附《榆林市農村疫情防控工作10條措施》全文
1.各村落實鄉鎮、村、組、户四級網格化包抓責任和鄉鎮幹部、網格員、基層醫務工作者、民警、志願者“五包一”工作機制,定崗定人開展摸排、登記、流調、隔離、執勤等工作。
2.各村疫情防控工作人員要按規定要求做好自身防護工作,上崗須佩戴口罩,每天測量體温兩次,上崗前測量一次,體温正常方可開展工作,換崗下班前再次測温。
3.各村要加強村民健康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置。村民非必要不外出,確需外出的向所在村委會報備,報告出行路線和所接觸人員詳細信息,村委會安排專人做好記錄台賬。
4.嚴格管控村民聚集性活動,非必要不聚集,提倡“紅事緩辦、白事簡辦、宴會不辦”,同時須經村兩委同意後報鄉鎮審批備案。
5.非本村人員來村要向所在村委會報告,並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由村委會工作人員負責對報告人員進行登記、掃碼、測温,落實最新疫情管控措施;如有發熱、乾咳、胸悶、乏力、呼吸困難等感染症狀的,第一時間向村委會報告,採取相應管控措施;來村人員不得隱瞞居住地、途經行程等重要信息,對未報告或隱瞞信息的,一經發現,將依法依規從嚴處理。鼓勵村民積極主動監督並舉報。
6.外地返村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村之日起14日內每天向包户幹部報告體温和健康狀況。
7.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必須落實隔離期限為14天的政策。隔離要嚴格按規定要求落實防疫管控措施,落實單人單間,發放告知書、張貼隔離告示、設置警戒標識,嚴禁隔離期間外出。隔離期滿後如無異常,經醫護人員確認後報請鄉鎮,取得《解除醫學觀察醫學書》後方可解除隔離。
8.各村要加強隔離點周邊區域環境消殺工作,每天至少消殺1次。同時做好隔離人員必需的日常生活保障。
9.農村廢棄口罩分普通村民廢棄口罩、居家隔離人員廢棄口罩(包括其產生的生活垃圾)兩類處置。每村至少設立一處廢棄口罩固定投放點,廢棄口罩投放點日投日清。
10.各村生活垃圾要分類收集和消毒,重點場所做好消殺和記錄,每天至少進行一次消毒,專用運輸車輛須做好消毒防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