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塔利班:若無男性親屬陪伴,司機應拒載女乘客進行長途行程
作者:程是颉
【環球時報駐巴基斯坦特派記者 程是頡】據法新社報道,本月26日,阿富汗塔利班對出租車司機發放了一本指導手冊。手冊中有一項要求稱,若女乘客沒有男性親屬陪伴出行,出租車司機應拒絕搭載女乘客到距離超過72公里的地方。手冊還要求司機提醒女乘客戴好頭巾,並避免在車中播放音樂。
近期,阿富汗政府發佈多項與女性權益相關的政策,國際社會對這些政策評價褒貶不一。12月3日,阿塔最高領導人阿洪扎達頒佈一項保護婦女權益特別法令,規定成年女性有婚姻自由,不得將女性視為私人財物;寡婦有權決定是否再婚,寡婦應按照份額繼承丈夫、子女、父親等家人的財產等。阿洪扎達要求阿富汗各級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相關部門以及最高法院通力合作,確保該法令順利實施。
但與此同時,阿富汗政府也發佈指導意見稱,不允許女性出演電視劇,女記者和主持人必須戴頭巾出鏡;阿富汗高等教育部長表示,在大學準備好男女分校的教學條件之前,女性暫時不能返回學校。此外,多數此前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女性僱員仍未回到工作崗位。
法新社和德新社稱,塔利班出台的新規“嚴厲打擊”阿富汗女性乘坐出租車,旨在“限制婦女權利”。英國廣播公司稱,一名人權觀察組織代表表示,限制女性獨自長途旅行可能導致女性無法在遭遇家庭暴力等問題時逃離家庭。
一名長期在阿富汗一線工作的國際組織工作人員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則表示,政府向出租車司機發布這一手冊旨在維護社會穩定,一些西方媒體對該手冊的報道是斷章取義的。在阿富汗當前環境下,女性獨自長途旅行確實有極大安全風險。
26日,阿富汗外交部方面表示,阿富汗女性有接受教育和工作的權利,但阿富汗文化與西方有很大差異,促進阿富汗民眾與世界達成共識需要較長時間。上海外國語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研究員汪段泳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真正解決阿富汗女性權益問題的基礎,是實現戰後經濟重建後,推動該國工業化、現代化進程,促進女性提升經濟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