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0人獲刑!707名“蛇頭”和運送者受到嚴懲
12月27日,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瞭解到,今年以來廣西法院依法從重從快嚴懲妨害國(邊)境管理和涉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成效顯著,受理妨害國(邊)境管理及涉疫情防控違法犯罪一審案件921件,依法追究2140人的刑事責任,嚴懲了707名“蛇頭”和運送者。
黃劍登等人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境案
2020年1月至3月,被告人黃劍登夥同18名同案被告人,多次違反我國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組織、運送93人非法出入我國境內,分別到達我區內地城市及其他內陸省份。
2021年4月30日,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維持一審寧明縣人民法院以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判處被告人黃劍登等1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不等的刑事判決。
阮春團等人組織他人偷越國境案
2020年4月至7月間,為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阮春團伙同8名同案被告人,違反我國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組織30多人從國外偷渡進入我國境內,併到達廣西內地城市務工。
2021年10月18日,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維持一審玉州區人民法院以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判處阮春團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不等的刑事判決。
塗健康詐騙案
2020年1月至2月間,被告人塗健康在微信朋友圈發佈信息,虛構自己手上有口罩出售的事實,通過微信轉賬等收款方式,分別騙取被害人張某某23400元、劉某某15720元、李某某113000元佔為己有。
2021年8月23日,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塗健康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責令塗健康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呂長明襲警案
2021年11月6日17時許,被告人呂長明在南丹縣六寨鎮高速公路出口疫情防控檢測點與工作人員發生衝突,工作人員報警。民警莫某某駕駛警車帶輔警譚某到現場處警後,要求呂長明上車到派出所配合調查,遭到呂長明的強烈反抗。在將呂長明帶離現場的過程中,呂長明為掙脱控制而將莫某某的右手腕咬傷。經鑑定,莫某某所受外傷經綜合評定為輕微傷。
2021年12月9日,南丹縣人民法院以襲警罪,判處被告人呂長明有期徒刑一年。(總枱記者 廖汨 劉暢 魏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