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歡迎台灣同胞參加演出經紀人資格認定考試

就台灣記者提問,明年3月起,大陸要求從事演出經紀的人員必須通過資格認證考試,參考人員需擁護憲法,並且有良好政治素質的相關情況,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在今天(29日)舉行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首先,大陸依法治國,依照專業執業資格上崗就業也是海峽兩岸通行規定,無論在哪裏都不允許無證上崗,這是確保行業規範的基本前提。
其次,我做了一些瞭解。演出經紀人資格認定自2006年開始實施,在大陸從業的台灣同胞可以自願報考,與大陸人員享受同等待遇。這項政策體現了我們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的真誠意願。
新修訂《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目的在於加強經紀人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規範演出經紀行為。職業資格認定考試的大門依然向台灣同胞敞開,歡迎符合報考條件的台灣同胞參加演出經紀人資格認定考試。
我不能理解的是,既然來大陸發展為什麼不遵守大陸的法律?如果民進黨當局要以此為藉口搞政治操弄,去刁難這些來大陸發展的台灣同胞,那責任完全在他們。
(總枱央視記者 黃達 張雪松 黃惠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