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把房出租,父親和九旬爺爺在旅館住了一年?調解員驚呆了
“我退休很多年了,老父親也90多了,明明有自己的房子,卻要天天租旅館……”面對眼前陳姓老人的訴苦,嘉定區江橋鎮金佳社區的調解員不由驚呆了。
有家卻難回,背後必有隱情。
記者從上海嘉定司法局獲悉,原來,陳姓老人的兒子在一年多前,鼓動老人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協議。老人患有眼疾,對協議內容壓根看不清。但料想自家兒子不至於“坑爹",加上有物業作為中間介紹人,就糊里糊塗在協議上落筆簽字。
在這份合同中,約定租期三年且租期內不漲房租,租客也因此對房屋內飾進行了裝潢,投入了75000元裝修款。
在這一年時間裏,陳姓老人帶着他九旬的父親在旅館裏越住越不是滋味,意識到可能是被兒子誤導了。加之九旬老父身體每況愈下,陳姓老人搬回自家的意願越來越強烈。
作為租客,75000元的“沉沒成本”已經花下去了,自然不肯輕易搬家,何況合同上白紙黑字寫得明白。圍繞房屋居住權的爭奪戰不可避免,情緒激動的陳姓老人揚言要強行搬回家。這樁離奇的租賃糾紛經過多次調解,依然難有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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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一籌莫展時,調解員、社區黨支部書記等人,把當事雙方請到了“黨員會客廳”,一方面讓房客理解老人“落葉歸根”的心理,並且在合理限度內適當降低賠償要求;另一方面讓房東明白,合同一旦簽訂是有法律效應,應當遵守契約精神。
經過幾次勸説,最終房東陳姓老人的兒子同意賠付裝修款45000元,房客也答應於2022年1月10日前搬離。近日,雙方如約來到調委會,陳家當場向房客支付了41000元,剩餘款項約定房客搬離時支付。
記者 鄧玲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