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等目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1年第 4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財政部 税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税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税〔2018〕74號)、《財政部 税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財政部 税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税有關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1號)、《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税務總局關於調整免徵車輛購置税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號)等有關規定,現將許可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51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1年第12批)以及經商國家税務總局同意的《享受車船税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四批)、《免徵車輛購置税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五十批)予以公告。
附件:
1.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51批)
2.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1年第12批)
3.享受車船税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四批)
4.免徵車輛購置税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五十批)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1年12月29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