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等個税優惠政策延續 預計1年減税1100億元
來源:中國青年報 ( 2021年12月30日 03 版)
本報北京12月29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張均斌)工薪族關注的年終獎優惠計税政策延續問題,今天最終明確。12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
為減輕個人所得税負擔,緩解中低收入羣體壓力,會議決定,一是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年底;二是將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税或年度彙算補税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税政策延至2023年年底;三是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税政策延至2022年年底。上述政策預計1年可減税1100億元。
2018年,以新個税法的修訂為標誌,我國曆史上第七輪個税改革拉開大幕。這也是歷次個税改革中力度最大的一次。
2019年以前,我國的個税採取分類徵收模式,即不同類別的收入適用的税率、扣除標準等不同。這使得不同類別收入個税負擔不同,有悖於公平原則。
為改變這一現狀,財税部門對税制進行了重塑,即將以前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稿酬統一為綜合所得,採取統一的超額累進税率,確保這4項收入適用相同的税率,體現公平性。
但是,考慮到個人負擔,相關部門當時給年終獎的計税方式設置了一個3年過渡期,即納税人在過渡期內可以在年終獎單獨納税和併入當年綜合納税之間“二選一”。根據財政部、税務總局文件規定,2022年1月1日起,年終獎只能併入當年綜合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
按照我國目前個人所得税實行的超額累進税率,年終獎單獨計税方式下,可以享受更低的税率或增加速算扣除數。即個人把年終獎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月度税率表來確定適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税。如公司發放1萬元年終獎,單獨計税時,只適用3%最低個税税率,繳納300元個税,個人實際到手年終獎為9700元。這項政策如不延續,以後不少人的年終獎將適用更高税率。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税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教授李旭紅表示,以工資薪金收入為主要來源的人所獲得的是積極勞動所得。我國個税的徵管體系對於工薪所得的徵收管理一直較為健全,相比來講,資本所得隱蔽性高、税負轉嫁渠道多。因此,積極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的有效徵税率一直存在較大差異,此次延續相關優惠政策是很有必要的。年終獎優惠政策可以降低以工資薪金收入為主要來源的納税人的累進税率級次,從而降低工薪階層税收負擔。更重要的是,也有利於平衡資本所得與勞動所得的税收負擔,提高老百姓的滿意度,增強公平感及幸福感。
2021年12月30日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