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明起執行!
為貫徹落實國家“雙減”工作要求,規範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行為,減輕學生校外培訓負擔,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文件規定,經南京市政府同意,近日,南京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明確了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原來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標準低於政府指導價標準的,仍按原標準執行。
出台政策背景
2021年7月,國家出台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對“雙減”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其中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工作,國家、省文件明確規定: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充分考慮其涉及重大民生特點,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科學合理確定計價辦法,明確收費標準,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
政府指導價標準
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強調,經南京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批獲得辦學許可的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收費,均按照政府指導價標準執行。
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
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1 、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標準課時時長為45分鐘,實際課時時長與標準課時時長不一致的,按比例進行折算。
2 、各培訓機構在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3 、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的管理以及收費標準,參照執行。
【收費監管要求】
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提醒
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要通過網站、培訓場所、線上應用程序、公開媒體等途徑,將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標準、教師資質、收費和退費辦法等信息提前向社會公開。市教育部門統一公示南京市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名稱、辦學類型、辦學規模、收費標準等信息。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要於每年6月底前,將招生簡章、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資料連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潤以及關聯交易、政策執行等情況,分別報送區教育、發改、市場監管部門。
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進一步強調
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要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嚴格履行合同義務,規範自身收費行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訓收費標準,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其他費用。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執行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於全面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的通知》* (蘇教繼函〔2021〕10號)規定,收費必須使用監管專户,收費時段與教學進度安排要協調一致,一次性收費(含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費)不超過3個月或單科不超過60課時,並按規定開具發票。
《通知》要求
各區要加強對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嚴厲查處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採取分解收費項目、重複收費、擴大收費範圍、虛增培訓時長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虛假宣傳,價格欺詐以及不執行收費公示制度等行為。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各方參與監督。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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